下文是成都成华区教育局对凭居住证和社保入学的小升初外地生家长的答疑,小编分享如下,供2016年成都小升初外地生家长参考办理入学手续。
家长提问:
你好,我2014年12月份在成华区龙潭寺派出所办理了5年期的居住证,居住地址是龙潭寺的龙锦雅苑小区,现在已经居住1年多时间了。今年9月份娃娃要读一年级了,文件要求提供连续居住满一年相关证明,我们听说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由于我们不知道要备案,当时就没有去备案,现在去备案可以吗?或者有其它证明资料没有?现在该怎么办理才符合你们的要求?
成都成华区教育局回复:
您反映的问题经成华区教育局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1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5〕7号)规定:2016年,适用本意见的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应于5月的工作日到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登记,填报《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申请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持《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累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2016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其中,租房者需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协议),同时出示由成华区房管局出具并签章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应由租房双方持租房合同(租房协议)、租住房屋所有权证(政府行为的拆迁安置协议及分房表,或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及分房表等证明材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到建设北路一段66号成华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9、10号窗口办理)。
未尽事宜,您也可电话咨询成华区教育局教育一科(8432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