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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小学服务性收费须经家长书面同意

2009-11-24 11:18:00     标签:小升初资讯

全省各中小学校和教师都不得走穴,面向学生举办收费性的补学班、提高班和培训班等各种有偿培训;学校不得巧立名目向学生收取讲义费、考试费或押金,不得收取各种模拟考试的试卷费用;学校向学生收取的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在征得学生家长书面同意之后才可收取。记者昨天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该局与省教育厅、财政厅、省政府纠风办等4部门日前联合发文,要求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对全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收费情况开展清查,进行统一规范。根据这份文件精神,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全省各中小学每年都必须为学生体检一次,并为他们购买“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体检费和“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费用均由学校公用经费支出,无须学生自己买单。

农村中小学只准向学生收取5项费用

据省物价局介绍,该局日前会同省教育厅、财政厅、省政府纠风办等3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决定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对全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项目、标准以及管理办法进行全面清查和规范。根据这份文件,省物价局等4部门明确,在中小学“一费制”的基础上,除住宿生的住宿费和高中阶段书杂费、择校费之外,学校方面能够向学生收取的只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2大类。服务性收费包括校外活动费(包括郊游、少先队雏鹰争章活动、看电影等)、伙食费(含课间餐)、午休管理和课后托管费,以及校车费等4项;而代收费项目则只限于作业本费、校园一卡通工本费、城镇中小学校服费、校外军训食宿费,以及普通高中学生体检费等5项。其中,校园一卡通工本费为15元/张,高中学生体检费为19元/年。

省物价局等4部门的联合通知规定,全省各中小学向学生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级教育、财政、纠风部门制定,报省政府审定,各地只允许在省所列项目的范围内结合当地实际适当减少,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在收费标准方面,服务性收费标准由地级以上价格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学校代收费标准省未统一制定的,由县级以上价格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省物价局等4部门明确强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只设作业本费、伙食费(或搭食费)及少先队雏鹰争章活动费、看电影费、校车费等五项。除此之外,任何学校不得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能和学费一起收

《通知》强调,全省各中小学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都必须遵循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学校在服务性项目收费之前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家长,经学生家长书面同意之后方可收费,并做到及时发生、及时收费,据实结算,从严控制,不得盈利。每次收费之后,学校还应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支出清单,接受家长监督。所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学校不得强行或变相统一收取,也不得在服务性收费项目中加收其它任何费用,收费项目和代收费的支出必须单独核算,而不能用于学校的其它支出。

《通知》还强调,除了上述核定的收费项目之外,全省各中小学不得自立服务性收费项目和代收费项目,不得巧立名目收取讲义费、试卷费、押金等;不得收取各种模拟考试的试卷费用等;不得强制学生订购《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各种教辅书、学具、报刊杂志;严禁其他部门或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推销商品和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与教育活动无关的各类有偿服务。同时,各中小学也不得收费举办各种名目的重点班、特长班和兴趣班,不得要求和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收费的学科辅导班和学科竞赛,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课堂教学之中;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加入少先队首次领取红领巾和队徽不用出钱

《通知》要求,全省各中小学应按要求,每年给学生体检一次,并按规定购买“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具体的体检项目按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体检费由学生自己承担,“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费用由学校办公经费支出;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 和体检费用则都由学校公用经费支出,无须学生自己埋单。据悉,此举将为全省中小学生家长减轻负担约4亿元。

此外,《通知》还明确规定,小学生在加入少先队时,首次获颁的红领巾和少先队队徽一律由所在学生公用经费开支,而无须学生自己出钱购买。

论坛链接:http://bbs.eduu.com/viewthread.php?tid=248953&ext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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