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奥数网7月23日讯 昨日,新起草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已完毕。于昨日上午进行了“草案”的立法听证会。
草案指出: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学校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获奖情况和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编班的依据。另外,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区划分也一直备受家长关注,昨日已将此问题提交立法听证会,拟规定确定或调整施教区范围,广泛听取意见。草案对学校施教区的划分、调整规定是否适当、可行,被列为听证会八个主要议题之一。
该草案还重点规定中小学学校禁设重点校、重点班;推进小班教学,逐步实现小学35人以下、初中40人以下编班;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和初中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分别不少于10天和20天等。
就近入学问题需从新划分。
每当入学季临近,总有不少家长通过网络询问:孩子能就读附近哪些学校?如果入学片区划分不合理,会否有所调整?已完成的“草案”中,就对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作出了更明确的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布局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划分学区,确定和调整学校就近招生的施教区范围和规模,并向社会公布。针对学生和家长尤为关心的“片区怎么划”问题,“草案”则特别提出,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或调整施教区范围,应当广泛听取意见。
同时,“草案”也明确指出,学校应当接收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公办学校不得跨施教区组织招生,学校应当将接收学生的结果向社会公布。
推进小班教学,增加实践内容
根据现有规定,四川省小学和中学起始年级的班额人数分别在45人、50人以内,而近日推进的“草案”,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小班教学,逐步实现按照小学35人以下、初中40人以下编班的要求。
“草案”还涉及到免费入学的内容。它提出,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学校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获奖情况和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编班的依据。
针对时下“择校热”“择班热”的问题,“草案”对划分重点学校、重点班级加以明确禁止。它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辖区内的教育资源,不得分办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同时,“草案”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逐步实行免费提供教辅材料。
初中生每学年,社会实践不少于20天
部分课程改革要求也被纳入了“草案”规定。记者走访了解到,以成都市为例,目前不少中小学均不定期地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但频率相对较低,时间无法保证。“草案”则作了更明确的规定: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和初中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分别不少于10天和20天。同时也提出,学校应当依法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按照课程标准开设体育课,保证学生在学校期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锻炼。
根据“草案”,学校不得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或者集体补课,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不得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学校不得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演出、庆典等活动。
新闻背后
“四川省原有的《义务教育条例》,由于不适应教育资源的新形势,已在2009年废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四川省正式启动“草案”起草工作。“草案”多次公开征集意见,反复修改打磨,目前已是第四稿。
这次举办听证会是在要求的情况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报名者为义务教育献策。重点对于小学生教育中的几大问题重点逐点的攻克,保障适龄儿童及少年按时入学。
同步播报
听证会八大议题
1、如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草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防止辍学的有关内容是否适当。
2、草案对学校施教区的划分、调整规定是否适当、可行。
3、草案对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规定,以及流动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规定是否适当。
4、草案规定的素质教育内容,以及要求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的最低时限的规定是否适当。
5、草案规定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安全的规定是否全面、可行。
6、草案对学校教师的配备和调整的规定是否适当;对教师的考核、聘用及退出调整机制的规定是否适当。
7、学校是否应当配备专业的卫生、心理健康教育、安保人员。
8、在实施素质教育及保障教学安全方面的其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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