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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三部门通报并查处中小学校乱收费情况

2010-09-17 12:59:10     标签:小升初政策

新学期开始了,有些中小学的高额“赞助费”令家长苦不堪言。近日,西安市教育局、物价局和陕西省纠风办等部门联合召开2010年秋季治理教育乱收费警示大会,通报相关情况,并决定开展一次大检查,对乱收费的中小学校严肃查处。

现象一:收取高额“择校费”

西安市教育局纪委书记黄启成介绍说,经市民反映,一些学校,尤其是事业单位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味追求经济效益,采取高收费的方式(择校费少则三四万,多则六七万不等),来招收非本学区的学生。一些民办学校利用家长想让子女接受更好教育的心理,擅自额外收取费用或提高收费标准。

现象二:违规收取“赞助费”

“一些重点学校对计划外扩招生和自行招收的学生没有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而是收取高额的‘赞助费’。”陕西省纪委纠风室主任郑东平说,还有的学校小升初过程中,擅自组织考试,自定录取分数线,对录取线以下的学生收取高额的“赞助费”,一分竟要收取几百元的费用。

黄启成重申,义务教育段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与考试,或其他形式的考试,要严格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的原则招录新生,控制班额;要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办高中要严格执行择校生“三限”(即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不得以自费、旁听、非计划生等任何名义招收学生;高中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和借读费等。

现象三:违规招生、办学办班乱收费

在今年的中招录取工作中,西安市第2中学、第39中学在定向生资格审查过程中,严重违反招生政策,违规操作,将不符合定向生资格的考生上报推荐,导致错误录取。有的高中还存在超计划、超比例招生收费问题,有的中学今年仍在违规收取艺术特长生培训费。

现象四: 以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名义违规收费

今年6月底,市级相关部门联合抽查了城六区12所义务段学校的收费情况,发现了很多问题:收饮水费、试卷费,收费标准不一的午托费,统一收作业本费,统一征订教辅资料或向学生推荐教辅资料(存在盗版、劣质、价贵等问题)等;还有的学校办延点班收取补课费、办课外兴趣班收费。更严重的是,有的学校与社会办学机构举办的奥数班勾结,通过奥数考试录取生源。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学校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禁止寒暑假、节假日组织学生违规补课,组织本校学生上奥数、奥语班,不得向学生推荐教辅资料,禁止任何部门、学校统一组织中小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针对以上问题,陕西省纠风办、市教育局等部门表示,今年秋季开学后,将集中半个月时间开展一次教育收费情况大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如有发现学校乱收费的情况,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撤职,甚至移交司法机关。公办中、小学乱收费,除了追究校长和督察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教育主管部门责任人责任。如果市民有发现教育乱收费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陕西省纠风办02985582380;西安市教育局检查室02987295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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