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天河区将统一办理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申请,办理地点为天河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想要办理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且符合条件的外地户口籍的家长不要错过了具体的时间及办理地点。
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是指户籍不在广州市,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2013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中《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附件1)条件的本区小学毕业学生。
一、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申请升初中的条件
具备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条件(查看附件1)之一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可以向天河区教育局提出借读申请。
二、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办理地点:天河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天河区员村天府路1号区政府机关大院4号楼2001室)。
三、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先向我区在读小学提出入学申请。毕业小学根据学生家长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在区初中招生服务平台中录入符合条件学生的申请资料,打印出申请表,交给学生家长。学生家长凭毕业小学打印的申请表到区教育局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四、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办理借读申请时,除应提交符合附件1其中之一类别的对应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小学毕业学校出具的《2013年天河区小学毕业生照顾性借读初中一年级申请表》和广州市小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由现毕业小学从我市学籍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籍印章),其中学生的学籍号由21位数组成。
2.学生本人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直系亲属外的监护人还需提供委托监护的公证书),户口簿复印件须提供首页及学生本人页,所有复印件请使用A4纸规格。
3.学生家长或合法监护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租赁合同等有效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升学办法
经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我区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按统筹安排学位的原则升学。
六、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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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前 | | | |
510前 | | | |
520 | | | |
523前 | | | |
524—64 | | | |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