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在即,市教委昨天公布相关工作实施意见,重申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各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不得以任何形式测试选拔学生,不得将创建特色学校与招生入学工作挂钩。
每班人数不超40人
市教委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接纳农民工同住子女的学校如有困难班额可适当放宽。有条件的地区,小学班额可控制在30人以内,初中班额可控制在35人以内。
残疾儿可随班就读
公办学校应按照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民办学校可面谈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采取电脑派位或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面谈程序要规范,内容不应涉及学科文化知识,不得要求报名学生提供其他学科类竞赛、等级考试证书等。
及时公开招生信息
市教委要求,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办法、收费标准都须一一公布。
公办、民办小学新生报名时间:5月22、23日(民办小学可同时开展面谈)。
民办初中学校报名时间:5月8日、9日。
民办初中学校面谈时间:5月15日、16日。
民办初中学校于5月30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民办小学于6月13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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