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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山区2015小升初招生方案之公办学校招生和入学

2015-03-19 10:19:20     标签:小升初政策

查字典上海奥数网 2015年上海小升初,各区陆续公布了自己的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下面分享2015年金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公办学校招生和入学的部分,供大家参考。

全文阅读:《2015年上海金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一)报名信息登记与审核 [点击具体查看]

(二)公办学校招生和入学

1.根据沪府发〔2011〕74号、沪教委基〔2015〕10号等文件精神,区教育局对所有在本区居住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本区户籍,居住地房产优先”原则,先安排持有居住类“房产”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房产地对口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户籍”或“居住登记”等符合其他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1)“房产”是指学生或其直系亲属自购的居住类房产的所在地(学生和其父母须持主要产权)。

(2)“户籍”是指学生户籍的所在地。

(3)“居住登记”是指学生《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以下简称“居住登记”)的所在地。

以上(1)(2)(3)中,区教育局规定的本区小学、初中新生的“房产”、“户籍”或“居住登记”的统计基准日为2015年2月28日。

(4)“免试”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入学,都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文化选拔考试或者测试。

(5)“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到“离家最近”的学校就读,而是指: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公办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和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分布和需求状况,合理规划和确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范围和招生人数,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义务教育学额。

(6)凡居住在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到居住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安排在居住地对口入学。

2.本区“房产”、“户籍”或“居住登记”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方法:

(1)具有本区就学地“房产”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其居住类房产所在的乡镇或城区对口安排小学、初中入学。

“房产”在石化城区、朱泾镇招生区域内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小学、初中对口入学划片升入小学、初中(区教育局将在3月初对本区小学、初中入学新生信息进行采集,在对信息数据进行分析后制定划片方案,并于3月底进行公示);“房产”在其它镇的适龄儿童、少年升入对口镇小学、初中,一个镇有两所以上小学、初中的,按撤镇前的学区对口升入小学、初中。

(2)以下没有本区户籍(本市外区县户籍)或有本区户籍而没有就学地“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其所持有的“房产”、“户籍”或“居住登记”所在的乡镇或城区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持“居住登记”且有房产者: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有“房产”而学生本人是外区县户籍但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持“户籍”或“居住登记”而无房产者: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无“房产”而学生本人持有“户籍”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以及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效的“租赁房合同”等。

其他符合条件者。

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实际居住年限的长短等因素酌情统筹安排。

3.区教育局按照事业发展规划下达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各公办学校须根据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规定的招生范围,招收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无不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收应当在本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各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无档案材料的学生。

4.公办小学、初中新生班学额控制在40人以内。因特殊情况确需突破班学额者,须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施行。

5.凡“房产”、“户籍”或“居住登记”在本市外区县的跨区县就读的幼儿园、小学毕(结)业生,应于4月30日前决定去向。幼儿园毕业后到外区县就读小学者,在入学信息登记时确认好就读的区县,作好入学信息登记;小学毕业后到外区县就读者,须在现就读小学填写《到“房产”、“户籍”或“居住登记”所在地就读申请表》,本区不再安排入学初中。幼儿园、小学毕业后在本区就读者,由区教育局按政策安排。

6.凡小学在本区某乡镇或某城区就读,但在2015年2月28日前已取得另一乡镇或另一城区的“房产”、“户籍”或“居住登记”的学生,如需到另一乡镇或另一城区就读初中的,须于3月15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并填写《到“房产”、“户籍”或“居住登记”所在地就读申请表》,经核准后由区教育局按政策安排就读初中。

7.凡幼儿园、小学在石化城区就读而“房产”、“户籍”在金山卫镇的学生回金山卫镇地区学校就读。

8.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作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学校报名时一律拒收学生所提供的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等。

9.公办学校不得举办学科类实验班和特长班,或以实验班和特长班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小学不得举办非学科类的体育班、艺术班。举办非学科类的体育班、艺术班的公办初中应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报招生工作方案和课程教学计划,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区的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办法另行制定。除区教育局特批之外,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招生对象为本学区学生。学校仅可以举行体育、艺术方面的素质测试,不得举行其它测试。

10.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本市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禁止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

11.小学新生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23—24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小学报名时,家长需提供《入学信息登记表》(确认表)、“户口簿”、“房产证”、“居住登记”回执、“租赁房合同”以及预防接种证(白卡)等。

(三)民办学校招生与入学 [点击具体查看]

(四)外省市户籍学生的入学 [点击具体查看]

(五)信息公开 [点击具体查看]

(六)违纪违规的处罚 [点击具体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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