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评选北京市示范幼儿园的通知》(京教学前[1999]001号)精神,经幼儿园申报、区县核准上报,以及专家评委审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05年第9次主任办公会讨论,同意认定朝阳区和平街幼儿园等15所幼儿园为市级示范幼儿园,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05年8月26日起至9月2日止。在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电话、传真66074416
网址:jw_xqjy@bjedu.gov.cn
第四批北京市示范幼儿园名单如下:
朝阳区和平街幼儿园西城区洁民幼儿园
怀柔区第二幼儿园北京市第四幼儿园
空军直属机关蓝天幼儿园朝阳区松榆里幼儿园
房山区幼儿园解放军总后五一幼儿园
门头沟区幼儿园石景山区第三幼儿园
通州区东里幼儿园北京市第七幼儿园
崇文区光明幼儿园昌平区教工幼儿园
丰台区青塔第二幼儿园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0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