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继2011年优秀家长学校评选结束后,又喜增8所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青岛奥数网小编第一时间将此喜讯公告给大家!各位同学与家长朋友,快来看一下您所在的学校是否再次榜上有名呢?
日前,教育部、国家语委下发了《关于认定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通知》,认定506所学校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我市被认定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有青岛二中、青岛华夏职业教育中心、青岛文登路小学、青岛洮南路小学、青岛平安路第二小学、青岛市城阳区第二实验小学、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路第二小学、即墨市第二十八中学。至此,我市共有13所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多年来,青岛二中等8所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建立健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制度、机制,重视教师基本功训练;师生员工有较高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普通话水平全面达标且整体水平高。重视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熟练掌握和使用汉语拼音和应知应会的规范汉字;教学和校园环境用字规范程度高。积极参与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社会宣传活动,对社会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了贡献。
(语言文字处)
青岛教育局
2011-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