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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圳光明区初一入学学位申请通知

2020-09-17 17:57:37     标签:小升初政策

2018年光明区初一入学学位申请通知

日前,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发布《光明新区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指引》,内容涵盖新生入学流程、学位申请程序、录取方法、公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学区划分......家长请收下这份超详细指引攻略!

一、新生入学流程(4月中旬启动)示意图

2018年深圳光明区初一入学学位申请通知1

二、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新生

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儿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家长登陆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址http://www.szgm.gov.cn/)-学位申请,点击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每位适龄儿童需填报三个志愿,第一志愿填报公办学校的,必须提供该校招生范围内的合法有效住房证明材料;第一志愿填报民办学校的,必须提供光明新区范围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第二三志愿为民办学校分流志愿,必须填报二三志愿。报名成功后打印学位申请表。家长应确保其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除不得补交,还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二)提交资料及学校初审

初中:5月7日-9日

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家长到所申请的第一志愿学校递交学位申请表及申请资料,学校查看资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

马山头学校、光明新区第二中学由于新建校的原因,提交资料及学校初审安排为:

1.马山头学校借用红花山小学场地,5月2日-4日初审申请红花山小学学生资料,5月5日-6日初审申请马山头学校小一年级学生资料;5月7日-9日初审申请马山头学校初一年级学生资料;

2.光明新区第二中学借用秋硕小学场地,初审资料时间为5月7日-9日;

3.凤凰小学由于学校建设的原因,借用新区外国语学校场地办学(北门进入),初审资料时间为5月2日4日。

(三)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5月7日6月18日)

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等方式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把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自行登陆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四)就读与免费资格复核(6月19日-20日)

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咨询相关职能部门,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申请学校申请复核。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任何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补交材料。6月20日17:00后停止受理任何复核申请。

(五)学位安排及录取(7月3日)

文体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网上审核情况按照积分进行录取。部分公办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将面向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征集志愿进行第二次录取,请家长每天登陆一次系统了解最新进度。第二次仍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文体教育局将按家长所报民办学校志愿录取。录取学校在学校门口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并及时通知家长注册事宜。

(六)民办学校新生补报名

小一/初一学位申请系统完成录取工作后,部分民办学校仍有学位的,文体教育局将开放民办小一/初一招生系统,供4月未报名的适龄儿童家长进行选填(4月份已报名,并经审核合格被相应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不能填报)。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民办招生系统网上报名时间:7月13日7月23日

由于各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家长报名前必须和民办学校先行沟通,进行登记,确认仍有学位,方能网上报名。请家长登陆光明新区政府在线-学位申请(网址http://www.szgm.gov.cn/),点击民办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报名成功后打印学位申请表。文体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对各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进行限定,某所学校完成招生计划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接受申请该校的报名。

2.提交资料及学校审核时间:7月24日7月26日

家长到所申请的学校递交学位申请表及申请资料(一是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薄;二是家长提供的居住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租赁合同(是否租赁所备案均可)、相关部门提供的居住信息、居住证明等。学校查看资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并把相关证件扫描进学位申请系统。适龄儿童家庭未在光明居住,不能申请光明新区学校学位,也不能录取。

3.资料抽查审核及学位安排:7月27日7月31日

各民办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向文体教育报送拟录名单,文体教育局对申请民办学校适龄儿童资料进行抽查,核查无误后进行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将不再接受学位申请,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继续接受报名,完成后报文体教育局录取,不允许自行超计划招生,未经文体教育局录取的学生将不能进行学籍注册。

四、学位申请证件资料及要求

按学生户籍类型准备,网上报名时,将相关信息录入招生系统,家长应保证其真实性。到学校初审时,家长只需带上相关证件原件,由学校工作人员初步核验,并扫描保存。

(一)适龄儿童为深圳户籍

1.光明新区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并签名,交原件)。

2.儿童出生证;父母及儿童户口薄。

3.住房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一种):

(1)购买商品房: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入学当年入住)或购安居房、保障房的购房合同。

(2)租房:现居住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或城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入学当年的4月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入学当年9月30日以后;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城建部门出具的《光明新区公共住房租赁合同》与《房屋租赁凭证》等同)。

(3)祖屋:提供社区证明。

(4)集资房:提供经社区或其他合法集资单位的购房合同和收款收据,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集资房证明(参见资料下载栏样稿)。

(5)自建房:提供政府部门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或报建手续回执(适龄儿童监护人已在相关材料中备案)。

(6)集体宿舍:提供所在单位开具并签有居委会或派出所意见的集体宿舍证明(参见资料下载栏样稿)、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社保部门或职能部门网站上打印,证明上的单位需与集体宿舍所在单位一致)。

4.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于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小一和初一计生信息登记需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

(二)适龄儿童为非深圳户籍

1.光明新区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并签名,交原件)。

2.儿童出生证;父母及儿童户口薄;父母一方或双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特区居住证》。

3.住房证明(同深圳户籍)。

4.儿童父母一方持有的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并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如双方具有,请提供有利于积分一方进行学位申请,并同网上填报信息一致)。

5.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于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小一和初一计生信息登记需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

(三)适龄儿童为港澳户籍

参照我市暂住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 住房证明(同深圳户籍)。

4. 儿童父母一方持有的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并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如双方具有,请提供有利于积分一方进行学位申请,并同网上填报信息一致)。

5.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于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小一和初一计生信息登记需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

(四)适龄儿童为台湾户籍

1.光明新区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并签名,交原件)。

2.社会建设局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台湾子女就读申请表》,并到教育科基教办(光明大街401号210室)备案。

3.台胞证、儿童出生证明;

4.住房证明(同深圳户籍)。

(五)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1.按户籍上述要求提供资料;

2.提供享受优惠政策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特别提醒

新生报到时,学校要收取《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就近社康中心开具查验证明,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也可登录市、区疾控中心网站直接打印。

录取方法

1.根据《光明新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学位派位试行办法》按学生户籍分为四个学位类型:

第一类型:学区户籍儿童。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处于学校招生范围内。

第二类型:学区外深圳户籍儿童。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处于光明新区外,深圳市范围以内。

第三类型:非深圳户籍(含港澳户籍)儿童,学区购房。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处于深圳市以外,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学区商品房,产权大于50%。

第四类型:非深圳户籍(含港澳户籍)儿童,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处于深圳市以外,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2.按学位类型顺序录取,第一类型〉第二类型〉第三类型〉第四类型,相同类型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当前一类型不能全部录取时,不再进行下一类型的录取。

台湾户籍儿童与学区外深圳户籍儿童同等待遇。

3.家长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并保存成功后,报名系统将根据填报的信息,自动计算该适龄儿童的积分(最终积分以各职能部门审核为准)。学校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核实家长所填写的积分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核实家长递交积分材料的真实性。

4.积分排序派位后没有申请到公办学校学位的,如其他公办学校仍有学位,由文体教育局征求家长志愿,然后按照积分录取到其他公办学校。没有被公办学校录取的,由文体教育局按照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按时报到注册的,可以到所申请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补贴。

具体积分项目和办法参见《光明新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积分入学派位试行办法》。

五、积分算法

2018年深圳光明区初一入学学位申请通知2

2018年深圳光明区初一入学学位申请通知3

2018年深圳光明区初一入学学位申请通知4

看了以上内容还是不明白?没关系,接下来有超全的招生常见问题解答

1.光明新区学位申请可选择多少个志愿?如何填报?

答:适龄儿童申请光明新区义务教育新生学位,必填三个志愿。第一志愿是学区内公办学校或新区范围内民办学校,请家长根据居住地址,结合自身学位申请材料(如户籍、房产、社保缴纳年限等)来进行选择;第二、三志愿为民办学校,全光明新区的民办学校均可选填,请家长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考虑学校办学特色、收费高低、上下学远近等因素选填。

2.第一志愿没被公办学校录取,是否只能录取民办学校?

答:不一定。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还可能有部分公办学校未招满计划,这部分学位会马上公布出来,供家长选报。请注意,光明新区公办学校均无校车,选报此类学校需做好上下学距离较远、自行解决交通问题的准备。当所有公办学位均录取完成后,文体教育局再根据第二、第三志愿录取到对应民办学校。

3.适龄儿童被文体教育局按志愿录取到某所学校,还需做什么?

答:当小孩被学校录取,还必须留意相关学校通知或注意事项,如报到注册时间、交预防接种证明等。如不按时报到注册,学校不保证保留学位。

4.可以放弃公办学校学位,直接申请民办学校学位吗?

答:可以。可在第一志愿直接选择民办学校或在7月中旬民办学校招生系统开通后,按时申请有学位的民办学校,录取后仍可提交资料申请学位补贴。

5.光明新区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为缓解我区公办学校学位持续紧张的局面,科学、公平、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促使全区生源分布更趋合理,引导家长理性选择申报学校,从2017年起,全区所有公办学校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将对已成功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进行锁定。锁定办法如下:

(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

(2)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小学6年、初中3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住房是否被锁定可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学位申请 查询)。

6.深圳户籍儿童在市外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深就读初一年级的,还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7.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港澳籍适龄儿童,除参照非深圳户籍儿童提供材料外,还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还需提交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和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8.小学毕业生需跨区就读该如何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答:需到本市其他区就读初中的学生,根据拟就读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网上申请学位、交验学位申请材料等。

9.儿童出生证、身份证上的名字或出生日期与户口本不符,有影响吗?

答:如果儿童出生证的日期或姓名与户口本不符合,但是儿童户口与父或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则不受影响;如儿童户口与父或母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10.居住证的地址和房产证、租赁合同的地址不一致,需要更改吗?

答:我区是以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上的住址作为确定学区范围的依据,居住证的地址和房产证、租赁合同的地址不一致,建议咨询职能部门,更新居住地址。

11.住在亲戚家,能用亲戚的房产证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须用孩子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证申请学位,不能用亲戚的房产证申请学位。

12.我购买了一套房屋,没有在国土局备案,也未办理过户,但有律师见证书,可用它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市司法局下发《关于严禁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的通知》中明文禁止公证机构和律师为违法建筑买卖提供相关公证和见证服务。用以申请学位的房屋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提交合法的证明材料,因此私人之间买卖的房屋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13.我需要提供什么样的租赁材料?可以用我和房东自行签订的租赁合同申请学位吗?

答:须提供相应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真实有效的《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14.我被派遣到某单位、公司工作,住在该单位、公司提供的集体宿舍,社保由派遣公司购买,怎么提供住房证明?

答:由于这种情况下,社保清单上的单位与集体宿舍单位不一致,故需提供派遣到该单位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包括派遣原因、时限等)和核实电话,加盖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单位的公章。

15.我能使用自家商铺的租赁合同申请学位吗?

答:租赁合同中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

16.对提供的社保有哪些要求?

答:(1)父母一方须在本市有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缴交记录且为正常缴交状态。如是多年前用15位老身份证号码办理的社保,需到就业的单位或公司申请将社保信息中的身份证号码更新为18位。(2)需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便于家长网上报名填写及学校初审。

17.今年申请小一、初一学位,还需要审核计划生育信息吗?

答: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含深户和非深户及港澳户籍儿童)于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小一和初一计生信息登记需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

18.已有原籍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学位还要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录入计划生育信息吗?

答:需要。不能直接用原籍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来申请学位。

19.监护人由父母变更为他人的适龄儿童如何提供证明?

答: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变更后的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

20.可以跨学区申请公办学校吗?可以向多个公办学校重复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国家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就近入学,不得跨学区申请公办学校。家长须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报名范围,对照自己的居住地来申请对应学校的学位,不得在多个公办学校重复申请学位。现在实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没有重点与非重点之分,各学校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进行建设和装备,按照生均标准拨款,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各学校之间日益趋向均衡,没有必要择校。

21.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是指适龄儿童就读现住址所属地段的学校。目前通过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地段,按地段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政策。根据辖区人口分布等情况,按道路和住宅小区的边界等界线划分学校招生地段。由于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学校也不是均匀布局等原因,学校招生地段也可能出现范围大小和距离远近不同的情况。每年会根据辖区学位供需情况,对学校的招生地段进行必要的调整。

22.申请学位的各项证件是教育部门审核吗?有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可以申请学位吗?

答:由学校负责初步核对填报的信息是否一致,由教育部门汇总信息,按职责分工将各项信息分送各职能部门审核,公安、国土、租赁、住宅、社保、计生等部门分别审核身份证和居住证、房产证、租赁凭证、社保卡、计生信息等。全部信息资料经各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该生才具备就读资格。所以各项证件不是由教育部门审核,任何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网络系统都会显示不合格,系统自动排斥,无法录取。

23.未在规定时间内办齐证件或申请学位,后来补齐了证件可以补申请吗?

答:不能。学位申请按统一时间进行,程序复杂,申请信息资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分送多个部门审核,涉及部门和人员众多,时间长,工作量大。逾期申请的,一是网络系统关闭无法受理,二是无法进行正常审核,影响正常工作进程,影响正常开学。因此,逾期无法受理补申请。请广大家长提前准备好各项证明材料,一次性提供所有证明,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

24.前期提供了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的证件,后期还可以补申请吗?

答:不能。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安排学位,不接纳其在光明新区所有公办学校申请学位或在民办学校享受学位补贴。伪造证件的,报公安部门追究责任。

25.年龄不够或分数不够的学生能够通过交择校费或找关系上公办学校吗?

答:不能。申请义务教育入学不收取任何费用,招生全程公开透明,就读资格由多个政府部门联合审核,积分、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公开接受监督,网络系统具有很多自动排斥功能,比如不受理年龄不够的学生报名,不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格按照类别和积分录取,没有任何弹性。所以,不要听信缴费或找关系就可以上学的传言,以免上当受骗。

26.光明新区哪些公办学校学位比较紧张?

答:从往年情况看,我区绝大多数公办学校都需要分流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到民办学校就读。2017年我区学位压力极大的学校有:实验学校、公明一小、公明二小、田寮小学、马田小学、秋硕小学、红花山小学、李松蓢学校、公明中学、光明中学、新区高级中学。

建议学位类型靠后和积分较低的儿童做好就读民办学校的准备,凡资质审核合格的儿童入读民办学校享受政府学位补贴。

答:不能。深圳市规定的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中不包含此类学生,对于深圳市学籍系统中无法查到六年级学籍信息的非深圳户籍学生,无法接受其申请学位。

附上各校2018招生计划、学区划分及咨询电话

以上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的资料,请登陆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址http://www.szgm.gov.cn/)学位申请栏目查询。也可拨打文体教育局或各学校招生窗口电话咨询。文体教育局咨询电话:88211352,8821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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