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公众号的新闻: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统筹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招生方案需报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学校依据招生方案制定、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发布后要立即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录取新生。
城区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实行志愿填报方式,一个学生最多可选3个民办学校志愿,学校按照志愿批次进行录取,要特别强调三点,一是学生在选择城区民办学校时不可同时报名登记公办学校。二是民办学校未录取的学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名登记,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三是已经录取民办学校的学生不能再登记、申请改录取公办学校或其他民办学校。
对于家长们关注的学区划分问题,还要等一等,有可能在6月初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