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市新闻出版局日前发文要求各区教育-局,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各区新华书店,根据市教-委颁发的2019年秋季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认真做好教学用书的征订工作,确保2019年秋季教学用书及时到位。教学用书发行工作委托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负责。为方便学生个别购书,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在各区设19个教材零售点。
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组织学生购买未经国家或上海市审查通过的书本资料(包括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不得擅自使用未经上海市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境外原版(或改版)的教材。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凡经上海市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获准在本市中小学使用的教材,已在封底刊印经上海市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准予试(验)用,准用号(一期课改教材准用号为Ⅰ,二期课改教材准用号为Ⅱ)字样,国家统编教材均刊印教育-部统一设计的审定通过标志,并列入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其他教材均不得作为教学用书,不得为学生代订代购。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