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
入学工作方案
一、入学条件
(二)初中入学条件
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申请在石景山区升入初中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石景山区学籍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2.学籍不在石景山区,具有石景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3.学籍不在石景山区,实际居住地在石景山区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明);
4.具有石景山区学籍且通过小学审核升学资格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三)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条件
1.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
2.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
3.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
4.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
5.持有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
6.父(或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7.持有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二、入学方式
(二)北京户籍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初中
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含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采用单校对口直升就近登记入学和多校对口学区内派位入学相结合的升学方式,使用全市统一的初中入学服务系统,计算机分批次派位录取。我委鼓励学生以自愿原则对口直升一般初中。
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可以申请回户籍所在区、家庭住址所在区升入初中,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提交申请,各小学进行初审后,携带相关材料(出具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及全家户口簿等有关证明)统一到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再由家长到家庭新住址所在区JW办理登记手续,该生将由登记部门所在区分配入学,原学籍所在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因家庭住址在区内变动,申请到家庭新住址所在学区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有关材料交到现就读小学,各小学进行初审后,统一到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审核合格的学生参加转入学区计算机派位确定录取学校。同学区内不受理跨片调整申请。
(三)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京就读
2.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
在我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在我区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升入初中,也可以回原籍升入初中。选择在我区继续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由小学审核其升学资格,符合审核标准的将通过计算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学校。
(四)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JW协调解决
(五)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应给予照顾
(六)其他入学方式
1.全区派位入学
小升初时,四大学区优质学校设置部分计划,符合升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全区范围内填报入学志愿,经计算机派位录取。
2.就读寄宿学校(班)
公办学校寄宿招生计划比去年减少10%,到2020年寄宿招生将实行登记派位入学,严禁以寄宿招生方式招收非寄宿学生。具有招收寄宿生资格的公办学校不得跨区招生,公办学校寄宿招生要对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公示。
3.就读民办学校
经区JW批准的具备当年招生资质的民办学校,依据区JW规定的统一时间和程序,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执行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以招收石景山区学生为主。
4.就读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
培智中心学校要按时做好有就学能力的本区户籍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对行动不便无法正常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要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保证本区户籍所有具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区JW根据残疾程度,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安排其入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保证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5.首钢矿山子弟学校招生,须按照政策严格审核入学资格,将拟招新生名单报区JW备案。
(七)调整多校划片范围
区JW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继续探索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1.古城地区城兴街85号院、城兴街65号院、古城西路66号院、古城西路68号院、古城村中街33号院、古城村中街10号院地区适龄儿童在古城小学、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石景山实验学校两所学校范围内实施多校划片计算机派位入学。
2.北辛安地区户籍适龄儿童在北辛安小学、古城第二小学、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石景山实验学校、古城小学四所学校范围内实施多校划片计算机派位入学。
3.北辛安小学由西部学区调整至中部学区,初中对口校由石景山学校调整为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石景山实验学校。
咨询电话:68865852、68874948
信访电话:68862541
石景山区2019年学区所属学校安排表
全区派位学校名单及计划
西部学区: 九中分校(10人)
京西分校:(20人)
中部学区: 实验中学(20人)
北部学区: 北京大学附属中学石景山学校(10人)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苹果园中学分校(10人)
东南部学区:京源学校(20人)
附3
住宿生招生名单及计划
北京市第九中学分校 27人
京西分校 18人
北京大学附属中学石景山学校 27人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苹果园中学分校 9人
石景山区高井中学 5人
京源学校 41人
古城中学 9人
附4
石景山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
初中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5月6日
申请回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入学的毕业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小学对申请资格进行初审。
5月7日
各小学持申请回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入学的毕业生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及申请表,统一到石景山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5月8日至5月10日
审核通过的回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入学的毕业生到住址所在区县招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5月17日
外省市回京参加小升初入学学生家长携带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及原毕业小学开具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证明,统一到石景山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5月20日9:00至24:00
参加全区(部分优质学校)派位毕业生网上填报志愿。
5月24日
完成全区(部分优质学校)派位。
5月25日至5月31日
招收住宿生学校组织、完成录取工作。
5月25日至6月9日
民办学校组织、完成录取工作。
6月5日9:00至6月6日12:00
参加对口直升的本市户籍(含按本市户籍对待)毕业生进行网上确认。
6月10日
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完成对口直升录取工作。
6月11日9:00至12日12:00
参加一般初中校、学区内多校对口的北京户籍(含按本市户籍对待)毕业生网上填报志愿。
6月13日9:00至6月14日12:00
非本市户籍毕业生网上填报志愿。
7月初
参加一般初中校、学区内多校对口京籍(含按本市户籍对待)、非京籍毕业生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电脑派位。
7月上旬
各初中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7月11日
各小学在学籍库中完成毕业处理。
7月13日前
各初中校向jw办学管理科报送招生入学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