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校体育美育科技教育工作,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特制定2017年天津和平区小升初特长生招生方案:
2017年天津和平区小升初特长生招生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区教育局成立由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中学科、体卫艺科、小升初科、青少年宫和纪检监察等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学科。
2.各招生学校成立一把手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主管主任,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组长, 科技负责教师为成员的特长生招生测试领导小组。
二、报名资格
1.参加2017年和平区小升初特长生考核认定,取得《和平区小升初特长生认定证书》的应届小升初六年级学生具有报名特长生测试资格。
2.学生所具备的专业特长项目必须与招生特长项目一致,考生每人仅限报一所学校。
三、招生程序
1.报考特长生的小升初生在所在小升初填报《特长生报名意向申请表》。
2.各招生学校组织特长生专项测试。
3.各招生学校将特长生录取名单在校内及学校网站公示。
四、测试要求
1.各招生学校制定特长生招生方案、报名须知及量化评分标准,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2.各招生学校成立评委组,每个项目由3-5名评委组成,其中1/3为非本校外聘评委。
3.专项测试结束后,学生现场签字进行成绩确认。
五、录取原则
1.专项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5分。
2.综合评定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项测试成绩占60%,多元评价成绩占40%。
3.在专项测试成绩75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综合评定成绩,择优录取。
六、监督巡查
1.测试当天,区教育局向各招生学校派出督查组,全程监督学校测试、录取工作。
2.督查组对学校测试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工作要求
1.特长生招生工作是初中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招生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2.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擅自更改招生计划。
3.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程序,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现象,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