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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州海珠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意见

2017-05-02 13:46:59     标签:小升初资讯

2017年广州海珠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意见

(摘要)

三、初中招生

一)基本原则

1.公办初中实行免试电脑派位及统筹安排、特长生、对口升学等方式分配学位。

2. 民办初中采用网上报名、面谈的方式进行招生,不得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选拔招生。

3.公办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相对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4.公办初中招收特长生比例控制在全区招生总人数的5%以内。

二)招生方式

1.学校性质及招生方式

普通公办初中以招收普通电脑派位生为主,个别试点学校采用对口直升和电脑派位结合的方式招生;公办外国语学校招收英语特色生和普通电脑派位生;具备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公办初中可招收少量特长生。

民办初中根据当年广州市民办初中招生政策进行自主招生。

2.生源类别及入学方式

1)具有本区公办小升初学籍的本市户籍生、具有本区民办小升初学籍的本区户籍生和经审核通过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均具有公办初中普通电脑派位生资格,按所属派位组填报志愿学校,参加公办初中的电脑派位(具体办法另行公布)。具备派位生资格的学生如不按规定分组参加电脑派位,申请区内跨组升学,则采取统筹的方式安排学位。

2)在我区民办小升初毕业的非海珠区户籍学生,要求到公办初中就读的,应回户籍所在区申请,按该区升学办法入学。

3)具有本区户籍但没有本区学籍的外地或外区应届小升初毕业生拟返回海珠区升读初中,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办理地点,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者,采取统筹安排学位的办法在我区公办初中升学。

三)招生的有关程序及要求

1.公办初中电脑派位

凡具有我区公办初中电脑派位资格的小升初毕业生,在小升初组织下,根据我区当年毕业小升初所对应的电脑派位组别填写《海珠区小升初毕业生初中学位申请表》并进行志愿填报,再由各小升初核对并将学生电脑派位志愿录入到初中招生系统,以此作为电脑派位分配入学的依据。2017年6月23日,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结果。

2.公办初中招收特长生

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获得特长生资格的本区应届小升初毕业生,可参加特长生招生。经审定的体育和艺术传统项目学校可按规定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非经审定的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各学校不得对体育、艺术类特长生进行文化类学科测试。对获得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升学资格的学生,要在其毕业的学校进行公示,以进一步规范特长生的招生管理工作。特长生招生的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3.公办外国语学校招收英语特色生

公办外国语学校只接受具有本区普通电脑派位生资格的学生报名。具有本区普通电脑派位生资格的学生在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之前已作为特长生被其他公办初中录取的,不得再报名参加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

1)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

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将通过“指标分配到区+电脑派位”的方式面向全市招生。

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分配到海珠区的指标数和各小升初符合条件的普通电脑派位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将推荐指标下达到各小升初。

我区于5月20日前通过海珠区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指标分配细则,并于6月15日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完成指标分配工作。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根据我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指标名单,按电脑派位方式随机产生录取名单。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电脑派位于6月21日上午进行。

2)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

我区两所公办外国语学校将面向本区,以招生计划数和参加派位人数1:3的比例,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参加派位人数(招生计划数的3倍)和各小升初符合条件的普通电脑派位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将推荐指标下达到各小升初。各小升初根据学生的英语综合能力在校内以公开、公平的方式确定推荐名单后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再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以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被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录取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电脑派位资格;未被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参加我区公办外国语学校的电脑派位。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电脑派位于6月21日下午进行。

4.民办初中招生

申请到民办初中就读的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民办初中通过“报名系统”发出面谈通知,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小升初毕业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小升初毕业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系统”查询预录取和正式录取结果。民办学校不得录取未通过“报名系统”报名的学生。

5.其他

1)外地或外区应届小升初毕业生(具有本区户籍但没有本区学籍的)申请返回海珠区升读初中

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于5月5日当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6﹕00时),到海珠区同福中路309号(区少年宫本部)递交审核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者,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学位。

现场审核需提交资料如下:①户口簿(户主页、父母和本人页原件与复印件);②学生二代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③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或拆迁协议书、区国土规划局认可且已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的原件与复印件);④加盖学校公章的“全国中小升初生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学生学籍信息”表(由毕业小升初提供);⑤跨区生(即具有我区户籍的广州市外区小升初毕业生)需另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学生基本情况”表(由毕业小升初提供)。

2)具备普通派位生资格的学生申请区内跨组升学

对申请在区内跨组升学的学生,由毕业学校统一到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获批跨组升学的学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跨入组内指定公办初中就读。

3)政策性照顾借读

“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是指在海珠区具有正式小升初学籍且符合2017年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外地户籍学生。该类学生与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升初毕业生享有同等升学资格。该类学生应填报《2017年海珠区初中招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申请表》,并向毕业小升初提交申请材料,由毕业小升初将申请材料送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参加我区普通公办初中电脑派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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