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核验时间
学校受理时间为:2016年5月9日9:00至2016年5月13日16:00
●家长携带入学资料原件到地段内学校申请学位,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准许学位申请的,学校初审人员和家长在学校统一打印的《大鹏新区2016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上签名予以确认,加盖学校公章,学校留存一份,家长保存一份。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校不予受理。
学位公布时间:2016年6月29日
●家长可于6月29日开始,登录初一预报名地址查询录取结果,也可以电话咨询地段内申请学校录取结果,还可以到录取学校公示栏查看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