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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下发文件——确定招生入学工作时间

2016-06-22 14:39:11     标签:小升初政策

一、把握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招生入学工作

各地各校应于7月30日前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完成中小学生毕业结业操作。全省小学新生注册时段统一为9月1日至9月30日,初中招生入学时段统一为6月20日至10月30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做好相应工作的进度安排,确保招生入学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制订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认真安排实施好招生入学各阶段工作

按照以县为主的工作原则,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合理划分入学片区和招生范围,规范招生入学程序,合理安排小升初不同类型学校招生时间,明确招生入学办法要求,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和渠道,完善监督机制。要建立健全突发情况的应急协作机制,制订招生入学工作应急预案,快速稳妥地处置群众反映突出的招生入学问题。各县市区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应急预案完成后要报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全国学籍系统应用能力

现已将全国学籍系统的招生入学流程制作成课件,供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学习。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学籍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全国学籍系统招生入学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提高全国学籍系统的应用水平。

四、加强招生入学信息审核,防止出现重复招生

2016年起,我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全面在国网平台上操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做好小学新生入学信息采集、模版上传、审核和问题学籍处理等工作。对于小学新生注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学籍要及时、妥善处理。认真核对小升初录取信息,按要求做好全国学籍系统招生管理操作,确保录入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唯一性,防止出现重复招生,对出现重复招生等问题的,要及时妥善处理。

五、及时办结跨省转学业务,做好跨省小学毕业生的小升初工作

要求参加我省小升初的跨省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必须在7月10日前完成跨省转学的全部手续,方可在我省参加小升初招生。未完成转学手续的学生须办理退回,通过毕业后跨省就学在我省就读初中,毕业后跨省就学在7月30日至10月30日办理。

六、加强督导检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的检查督导,要根据各县市区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公示内容进行逐县督查,切实规范各县市区的招生入学行为,严厉查处组织或变相组织招生考试等违规行为。

七、加强工作联系,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学校要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切实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的沟通联系,确保信息联系渠道畅通。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各县市区联系信息后于6月30日前将电子版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电子邮箱。

各位家长们根据时间节点,赶快完成入学手续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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