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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初常识:什么是小升初占坑班?

2016-04-06 00:00:00     标签:小升初常识

小升初常识:什么是小升初占坑班?

一、何谓“占坑班”

部分公办学校的培训机构自办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如“”合办小学生学科培训班,从中选拔优秀小学生升入本校初中。通过这种途径进名校的学生需要先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培训班,初中根据在培训班中考试排名录取学生。

二、占坑班-简单概述

所谓 “占坑班”, 指的是部分公办学校的培训机构自办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办小学生学科培训班,从中选拔优秀小学生升入本校初中。通过这种途径进名校的学生需要先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培训班,谓之“占坑”。然后在培训班中再经过多次考试排定名次,初中校再根据名次录取小学生,谓之“排位”。

更多的“占坑班”是从重点校转移到民办培训机构躲过这一劫。家长把重点校办的“占坑班”称作“金坑”,而网络上把民办的这种班叫“万能坑”——它可以向几个重点校送学生。“万能坑”也有了一些“名牌校”,它们在宣传材料上自称有几百名学生提前被一些重点校录取,一一列举学生接到了哪些重点校的录取通知书。

“坑”与官方斗智斗勇,从公开转入地下,从公办转向民办。以为“叫停”了“占坑班”,其实还在“占”。

三、占坑班-历史发展

“占坑班”始于大约是上个世纪80年代。

当时,“小升初”还是全市统一考试,考分决定命运,“占坑班”对升学的用场还不大。那时,“占坑班”是为“奥赛”预备的。随着“奥赛”在社会上身价渐增,“奥数”的行情慢慢看涨,特别是受到一些重点校的青睐。一些中学为了挑“聪明”孩子,就与小学结合自办奥数班——通过考试招生进班,再不断筛选,挑选出“苗子”提前升入本校;继之参加市奥赛、进入全国奥赛培训队、最后以在国际奥赛获奖为最终目的。当然获奖的只能是凤毛麟角。“占坑班”学生中也确有“成功者”,获奖若干年后还能保送名牌大学。尽管多数孩子没什么希望,但还是颇有市场,也确实让那些办学者赚了笔大财。

1997年到1998年,“小升初”施行“电脑派位”。由于中学不均衡,校际间差距大,家长不愿意孩子进薄弱校,重点校也不愿意接收“派位生”,择校遂成家长和重点校的双方需求。没有统一考试了,怎么挑选“好学生”呢?那些以经营“奥数”为主的“奥校”正好充当这个角色。招生火爆不愁生源,不愁生源则财源茂盛。学生先在这儿“猫”着,一旦遇到时机,重点校就来考试(或由培训班代理),把可以入选的“苗子”筛出来单独编班,过些时日再考再重新编班。一个月一考大排名分班就是这种学校的选拔模式。寒来暑往,几经历练与折磨,孩子终于被划进重点校“入选对象”;当然是以多数孩子被淘汰为代价——他们虽然以落选者告终,那高额的费用却一分没少交。不然就形不成这种办学的暴利。

这种班突破“电脑派位”暗度陈仓、成了进入重点学校的旁门左道。进了这种班,就等于在重点校预约了一个位置,占了一个“坑”儿。“占坑班”遂得其名。

从它的功能看,只要能为重点校选拔到“好”学生、又为学生开辟了进重点校的路径,倒不在乎是在重点校校内、还是挪到校外,是挂公办的牌子、还是挂民办的牌子,是公开选拔还是地下操作。惟一的不同,只是谁是经营的“发包商”,或者说谁来发最大的财。

四、占坑班-教育理念

“占坑班”与基础教育理念相对立

“占坑班”何以要被教育行政部门“叫停”

“占坑班”以采用“一个月一大考”的频繁考试筛选学生,严重增加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又以频受批判的“奥数”为主要载体,违反教育规律和儿童少年身心成长规律。

“占坑班”建立在“择校”、“高收费”的基础上,以“择校”为目标,以“高收费”为依托,在加大学生课业负担的同时,也加大家长的经济负担。把义务教育的免费性质变成高收费,“办班人”中饱私囊、牟取暴利。

“占坑班”维系重点校体制和教育不均衡的现状,拉大了学生间的差距,违背教育公平理念。

“占坑班”与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相对立,是义务教育过程中的一个“怪胎”。

“占坑班”与义务教育法的“免试”、“就近”、“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都格格不入。它是以一连串的考试再考试来应对“免试”的,与使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要求相悖。

五、占坑班-违反教育

多年以来人们形成一种教育理念,教育部门也在执行一种机制,就是淘汰选拔。一位家长说:“目前教育制度的导向,确定了家长必将做出择校的选择”;一位小学校长指出:“这与教育制度有关,也与家长的教育理念有直接关系”。

小升初似乎就是一个不断淘汰“差生”,不断选拔“优生”的机制。以往小学为什么要考试入学?考出分数好把“好学生”送进“重点校”,让“差学生”进“差学校”。总之,要把孩子分成“优”“差”两等,因为中学也分成两等(重点校和非重点校)。小升初取消统一考试,很多人头脑中仍然摆脱不了淘汰选拔的思维定式,于是就换“推优入学”的办法把学生分成“推优生”和“非推优生”,还是“优”“差”两等,把中学仍然分成两等(接受“推优生”的重点校和接受“非推优生”的非重点校)。这种做法,也违反了“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学生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12条)的规定。

今年“小升初”“推优入学”的细微变化,只是“文体科技特长生不能跨区招生”,只是“要求所有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派位生”,只是“班干部加分从加4分改成加2分”。照此变化进度,人们有理由担心,2012年实现义务教育初步均衡的目标能否实现?

淘汰选拔机制造成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不公平,而教育不公平也就是社会不公平。

“占坑班”应予取缔是毋庸置疑的。“占坑班”的出现与备受追捧有着深刻的背景。义务教育阶段不能采用淘汰选拔机制,果真实现了“小升初”没有任何选拔——“免试”、“就近”、使学生享受“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就是“占坑班”寿终正寝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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