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6周岁儿童必须入学、竞赛成绩不得作为新生入学和编班依据、 为资教教师建周转住房……昨日,《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该《实施办法》为破解择校热等“顽症”提供依据,可有效地保证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在师资水平、生源分布、教育质量等方面基本均衡。
普通学校应接收残疾学生
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在入学等方面遇到诸多困难,这使得义务教育的效果打了折扣。如何保障残疾人平等就学的权利,引起不少专家学者的关注。《实施办法》对残疾人接受义务教育给予保证,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辖区内各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按照国家有关学校建设标准合理设置特殊教育学校(班),保障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生活、康复提供帮助。
为资教教师建周转住房
许多大学毕业生响应国家号召,到农村、边远地区资教,他们是否应该享受到相关国家优惠政策,以促使更多的大学毕业生参加到资教队伍中去?《实施办法》规定,资教教师的任教时间应该计入到工龄中去,他们在参加行政、事业单位招用考试时,在同等条件下,应该被优先录用。不仅如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按规定为资教教师建立周转住房机制。
竞赛成绩不作为入学依据
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上最好的学校,可是好学校是有限的,学校的学生名额也是有限的,择校费等乱收费现象因此产生。许多交不起择校费的学生只能到差一点的学校去,这无形中,造成了教育的不公平。《实施办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学校不得跨服务范围组织招生。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或者变相考试的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学科竞赛成绩作为新生入学和编班的依据。不仅如此,有关学校还应当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服务范围对口接收学生,并在每学年初向社会公布新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校长任职满两届换校交流
一个学校教学水平的高低,与师资力量和教育教学设施的好坏有很大关系。“校长实行任期制,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的一般应进行交流。”《实施办法》规定,要逐步推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长、教师的交流,建立校长、教师合作交流制度,在教师配备、培训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和其他师资力量相对薄弱的学校倾斜。
各校的教育教学设施也有很大的差异,为此,《实施办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开展公益活动提高学生素质
素质教育的概念早已提出,但如何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却有难度。加上有升学考试的压力,学校并没有将素质教育的理念很好的贯彻。《实施办法》规定,学校应当组织学生开展与其身心特点相适应的社会公益活动。各有关单位应当为活动开展提供帮助。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学校还应当组织学生开展文化、科技等活动,参观博物院、科技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儿童活动中心等应当对学生免费开放,为学校开展素质教育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