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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水两年业主怒告邻里物管 举证但需万元鉴定费

2010-10-27 10:30:45     标签:小升初教育新闻

从08年8月开始,江洁所住的商品房卫生间顶部一直漏水,为此,她找过楼上的邻居,找过开发商,会晤过物管公司,结果直到现在,这卫生间里的水还是照漏不误……一气之下,江洁把三方一起告上青羊法院,四方展开了一场不可开交的论战。

庭审认为,如果江洁想证明开发商开发承担责任,则必须要对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进行举证,而这需要花千元甚至万元进行司法鉴定。

被告三方现场自辩

业主愤怒称重现推诿现场

庭审现场,被告三方分别为自己做出辩护,江洁楼上的邻居林达辩称,2007年他购买了位于江洁楼上的房屋,2008年上半年进行装修,在装修期间发现漏水漏到了江洁的屋顶,当即进行了处理。装修完毕后,江洁又说漏水,自己也多次进行了修补,但是水依旧渗漏……

林达自称,自己曾邀请技术权威认定,漏水的原因是开发商未进行防水处理,墙体、柱头在漏水,属房屋质量问题。

开发商现场听到此类言论,自然不干,并自辩称,开发的房屋是经验收合格后才交付给业主的。2007年10月业主在接受房屋时,认可了房屋没有质量问题,林达的房屋出现漏水,是因为其装修的原因,与本公司无关。

与此同时物业公司也表示,此事与己无关,并表示,2008年江洁反映屋顶漏水后,物业公司联系了林达、开发商以及林达装修房屋的施工方进行协调,履行了物业管理的职责。

在看到三方的自辩后,江洁表示,这个场面曾经无数次的发生在自己和这被告三方之间,此情此景简直就是三方相互推诿的现场再现,而被告三方则坚持认为自己并无责任。

房屋质量问题成焦点

四方激辩邻居一人担责

法院在审理之后认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林达理应对自己的房屋进行合理管理,而所谓的技术权威认证房屋存在问题,并不能作为充分证据被法院采纳。除了被告三方与江洁的法律关系存在异同之外,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成为了本案中的焦点。

换句话说,如果江洁想证明开发商开发承担责任,则必须要对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进行举证,而林达想摆脱自己对漏水所付责任也需要对房屋质量问题举证,如果大家都举不出证据那么这个事情最后还只能在邻居自己之间解决,同时,因为江洁无法证明漏水为物业公司管理不慎所致,因此物业公司的也将被排除在责任之外。

针对本案案情,记者采访了成都汇西律师事务所的蒲浪律师,蒲浪告诉记者,房屋到底有没有问题只有司法鉴定能够作为证据使用,司法鉴定可当庭向法官申请,法院会指定单位进行鉴定,费用会由举证方先进行垫付,在案件审理完毕后由责任方支付,类似此类案件的鉴定费用可达数千、甚至万元以上,甚至比修复房屋漏水处的修理费还要高出不少。

林达最终放弃了司法鉴定的权利,青羊法院判决限林达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对房屋卫生间相应的漏水部位,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致其不再漏水,并驳回了江洁的其他请求。

该不该为了漏水花高额鉴定

网民说法不一

你会为了弄清漏水的责任真相而花万元鉴定吗?在此案发生之后,记者对本网网友朱静小姐进行了采访。

有过类似遭遇朱小姐表示,如果自己遇到这种事情,肯定不会去参与鉴定,花一些帮邻居解决漏水的事故即可,万元的鉴定费用几乎相当于自己3-4个月的工资了,同时,自己毕竟不是相关专家,万一结果出来不是房屋质量问题,自己还要花费更多的成本。

但也有网友表示,房屋是否存在漏水问题不仅关系到案件本身,更关系到以后自己的生存质量问题,花费一定的司法鉴定费买个放心还是十分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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