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书写“中国教育史上的奇迹”
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的发展,在中国教育史上写下辉煌篇章。
新千年伊始,中华民族历史上最大范围的教育普及变成现实——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2006年修订颁行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这标志着,国家从法律层面确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2007年,国家实施的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顺利完成,迅速改变了西部教育面貌,使西部地区“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8%。
2008年9月,我国实现了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惠及1.6亿学生。“十一五”期间,国家财政新增义务教育经费累计达2182亿元。
从1986年颁布《义务教育法》确立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算起,我国用22年的时间走过了西方国家近百年的普及义务教育之路。从农村到城市,从西部到东部,从试点到推广,从全面普及到全面免除学杂费,短短几年,我国义务教育事业实现了“大步跨越”发展,书写了“中国教育史上的奇迹”。
均衡,解决教育痼疾动真格
“择校”高烧不退是久治难愈的教育痼疾,均衡发展成为义务教育全面普及之后的战略性任务。教育部提出,力争在2012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到2020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各地重点推动县域内率先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将义务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向中西部倾斜、向薄弱学校倾斜。
2010年,中央财政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100元,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为此,全国财政新增经费145.4亿元。
近年来,国家设立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村薄弱学校配置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体音美卫等器材,为农村薄弱学校每个班级配置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从而提高了教育信息化水平和农村义务教育质量。
国家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等,为农村义务教育培养高素质教师。2010年中央财政投入5.5亿元,组织实施“国培计划”,积极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国家继续完善城乡教师交流制度。城镇教师支教工作继续在全国由点到面,普遍开展。各地普遍加强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的教师交流,一些地方将薄弱学校和优质学校联为一体,实行一套领导班子、一样考核体系、一支教师队伍,促进薄弱学校的同步发展。
这一系列措施,对于扶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起到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