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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资讯 青岛二中学生资助办法

2012-06-07 12:11:29     标签:小升初教育新闻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家庭人均月收入在400元以下的学生(含持有低保证的学生)

申请流程 1.助学金的申请与评审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评审工作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凡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可到班主任处领取并填写《助学金申请表》。

2.由家长将《申请表》送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对其家庭收入情况进行认定盖章(有低保证的学生不需要到街道办事处认定盖章),再由学生将《申请表》和相关的证明材料上交班主任。

3.班主任召开班委会按规定条件进行评议初定名单。班主任将学生的《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报学校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评定后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经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下达助学金发放名额。

4.学校评审委员会根据发放的名额按《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评审,按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以及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分500元、1000元、1500元三个档次,评审结果要在学校进行公示后上报市教育局批复。

5.政府助学金每学年发放一次。学校在接到经过教育局审核批复的《政府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后,5日内将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6.学校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学校填写的各类汇总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保存5年以上备查。

所需提交材料 1.证原件。

2.父母或学生本人的《残疾证》或家庭成员长期生病导致家庭贫困的相关证明材料。

3.《革命烈士证》原件。

联系方式 青岛二中学生工作处,电话:88908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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