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懒于帮助做家务活,便试着拿奖金作“杠杆”去起动其积极性。一次两次还灵验,可往后麻烦就来了:不给奖赏根本就不干;给少了不愿干。
心理学家告诫我们,奖赏固然可以强化某种良性行为,但它又有使人只对其奖赏感兴趣,而对被奖行为失去兴趣的危险。孩子还小,没有形成一个稳定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
心理学家雷珀做过一个实验:他挑出一些喜欢绘画的孩子分成两组,一组许诺“画得好就给奖赏”,另一组只告知“想看看你们的画”。结果三个星期后,前组的孩子们大多不情愿主动去绘画,兴趣明显地降低了。而后组的孩子们却一如既往地积极绘画。
用奖赏作为激励手段,一是容易使孩子的行为降低到只以获得奖赏为目的,客观上阻碍了孩子潜能的发展;二是靠奖赏激发起来的行为不可能持久。
千万别轻易作物质上的许愿,特别是拿钱来作刺激,那样会把孩子的成长行为从小就引入拜金拜物的“死胡同”。诚然,孩子的某种良好行为与某项成绩的取得,应得到家长及时的肯定和鼓励。但是,奖励孩子必须掌握正确的方法,应多以精神上的鼓励为主,适时对孩子作积极的肯定,以巩固孩子的行为;同时给孩子讲述类似的优秀人物,和孩子一起憧憬未来,帮孩子树立更高的行为目标,以不断激起孩子新的行为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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