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字典深圳奥数网 深圳中学一直都有着民主的传统,几天前深圳中学举行的“校长面对面”,让外界逐渐了解到学生的“威力”。在这里,学生会有为学生“维权”的权益部,学生对学校管理有意见,可以 提出“维权案”;学校除了膳管会、住宿生委员会,还成立类似人大的“学生议事会”——涉及学生的学校管理条例,出台前须经议事会讨论。而学生自我管理的 规章制度,则要通过议事会表决通过,才能实施。民主,在这里不仅仅是口号,还是正在推进的教育实践。
学生会的威力很大
几天前,深圳中学举行本学期首场“校长面对面”交流会,这个活动已举办近三年。每次交流会,都会有一些“尖锐”的问题被学生提出来。比如本次讨论的校 园食堂问题。学生会上学期末已就是否撤销食堂承包商进行“公投”,并与校长、食堂承包商多次交涉。在9月24日发出公开信,学生会向学生承诺“继续全力跟进后续相关工作,给学生们一个满意的答复”。交流会上,学生会向学校提出方案:每学年末,在全校进行公投,公投结果直接决定食堂的去留,由学生会和膳管会监督食堂的履行情况并解决学生的维权问题等等。
在处理食堂问题上,深中学生会的“威力”可见一斑。据介绍,该校学生会主席团有3名学生,在全校范围内公投产生,“深中的学生会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执行组织,而是由具有公信力、影响力的学生代表组成的重要学生组织。”
学生会的权益部,通过问卷调查、公共邮箱等方式接受全校同学、老师,甚至是学校对某个侵权问题的诉求,这被他们称为“维权案”,此后学生会会通过核实 情况、跟相关人员、学生组织或学校职能部门沟通来反映诉求,得出解决方案。问题解决后,学生会权益部将通过公告的形式,将维权案的内容和结果对全校范围进行告知,此次维权案结束。
学校里的“代议制”
深中学生处主任王赫说,深中建立了一套校园民主的机制,组成了由学生会、议事会、社团联盟理事会、住宿生委员会、膳管会等构成的覆盖校园生活的学生组织。深中学生们创造性设立的“学生议事会”,职能相当于校园的“人民代表大会”。议事会由议事委员(简称议委)组成,每个班级公选一名议委,代表所在班级 行使建议权、监督权和决策权,全校共有40余名议委。此外还有5名“自由议委”,他们具有动议权,但没有投票权。此外,自主参加议事大会的非议委的学生也可以发言,但没有动议权或投票权。平时如果学生们有意见,可经所在班级的议委以议案的方式提交。
主持会议的是“议长”,“议长”也是竞选产生,但没有任何投票权。“我们采用的是罗伯特议事规则,议长要熟读相关书籍,并向议委讲解会议流程。”现任“议长”是高二学生左众。她在高一就当选议委,高二竞选成为学校第三任“议长”。
议事会有什么权力?左众说,学校或学生组织出台涉及学生的规章制度前,必须将草案提交议事会逐条讨论,并由议事会反馈书面意见;如果出台有关学生自我管理的规章制度,一定经议事会讨论,并经所有议委表决通过。会议每周举行一次。“上次社团联盟理事会提交的《校园赞助商管理条例》,就被议事会否了。”她 说,到现在为止,学校制订的条例还没有被否的先例,因为这些条例一般都已经过学生和校方多次协商和修改。
深中的校园民主素有传统。
去年,深中将原来的培养目标“致力于培养个性鲜明、充满自信、敢于负责,具有思想力、领导力、创造力的杰出公民”,修改为“致力于培养具有丰富生命力的人”,并提出了专业精神、学术素养、审美情趣等学生特质。
这一变动触发学生罗善文发表万字长文,质疑学校舍弃“公民”二字,忽视了人的培养。当时深中校长王占宝就回应,深中的校园民主不仅不会受影响,还会越来越走向健全的制度化。那时候,被王占宝校长誉为“深中基本法”的《学生与校方间交流与民主决策机制条例》,在校方与学生的不断讨论中已修改至第十稿。
“基本法”最终定稿为《深圳中学学生事务管理公约》。作为“基 本法”的《公约》规定,校方在新制定或修改受众包含学生的规章制度时,有义务向师生公布,接受建议,当学生提出质疑时,校方有义务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修改。
有了这个“基本法”,深中的“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办法”、“宿舍管理办法”和“晚自习生管理条例”等,都由学生和学生处共同商定,并以学生会和学生处的名义共同颁布。
争议:权力的边界
种种管理办法和学生权力机构的背后,值得关注的是学校与学生权力的边界在哪里?学生们的“民主实践”意义何在?
在深中贴吧上,网友“wqpwxz”以学长的口吻质问学弟学妹们:“你们认为的民主是什么?你们要求校方做什么?”他认为深圳中学首先是一个中学,无论在何时,它都要以培养合格的高中毕业生为基础目标,“你们的民主看起来更像是利己主义,还是以自我为中心多一点,想用民主的高度换取更多的自由。”
反对的帖子很多。一名学生反问:“我们是深中人,不本就应该有这样的特质吗?深中人不应该就是敢争自由、向上的吗?如果我们放弃了争取,那深中和一个普通的重点高中有什么区别呢?”还有一名学生引用了哈耶克的《致命的自负》,阐述利己主义是自由的自发秩序的基础,指出“教育的最大目标就是培养独立思考 等能力和公民素养”。
高二学生张振翼,在学生会、膳管会都干过,现在是学生议事会的自由议委。在高一,他几乎每天都要挤出时间来处理学校的公共事务,“感触最深的,是会思考很多以前没考虑到的问题。参加这些工作,锻炼了我的思考能力,也是公民意识的一种培养。”
“议长”左众正在考虑对议事会的流程进行优化,她觉得罗伯特议事规则过于繁琐。“深中的这种氛围,是我在初中时完全想象不到的。”她说,高一分配宿舍 后,室友们天天聊的是时尚,学校的管理条例出来后,身边的人都在讨论,都在提意见,“在这样的大环境里,每个人都培育出公民意识。”
在学生处主任王赫看来,所谓的校园民主,不是贴大字报,不是学生大吵大闹,而是学生对民主、对制度的深层次思考,以及学校教师、校领导,所有教育者对于民主制度的认识和重视。“在这个过程里,你可以看到孩子们的成长。如果有不同意见,不管你是老师还是领导,他们天天都来找你讨论。而对于政策的制定者,因为权力有了边界,时时会警醒,会换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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