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岭小学关于深圳市外国语学校2013年初一报考学生推荐工作
实施方案
深圳市外国语学校是深圳市教育局唯一批准通过推荐报考招生的初中,为落实深圳市教育局【2013】178号文件、《深圳市外国语学校2013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我校2013年市外初一报考学生的推荐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荐名额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2013】178号文件,《深圳外国语学校2013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有关推荐名额规定:“罗湖区、福田区各小学推荐毕业年级人数的3%;在此基础上,参照上一年各小学考上我校初中的学生人数,按1:1的比例追加推荐生人数。”我校 2013年深圳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推荐名额共 28人。
二、 推荐生条件
(1)、户籍方面
A、具有罗湖区、福田区户籍户口,且在这两个区学校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B、持宝安区、龙岗区、南山区、盐田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户籍户口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近三年须在福田区、罗湖区两个区的小学就读;
C、下列享受市政府优惠政策的对象,其子女在福田区、罗湖区学校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视同居住地户籍户口。
a.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深圳市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2002年及以前为《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明书》),或是驻深解放军、武警、警备区各部队、驻港部队(不含部队下属企业)干部;
b.持有我市户籍户口,并有市职称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文凭验证室出具的证明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文凭验证证明》;
c.持有台湾地区签发的有效台湾身份证件和大陆签发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的台湾籍学生;
d.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优惠对象。
(2)、2011年9月后曾被评为学校或学校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或“三好学生”;
(3)、具有外语特长;
(4)、身体健康,口齿清楚,无口吃,无大舌,听力达到秒表距耳一米能听清;
三、推荐生资格审核
1、申报
各位学生依照《深圳外国语学校2013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中推荐生四个条件自愿向班主任申报,同时上交户口本、有关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此项工作在2013年4月28日前完成。
2、审核
(1)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审核
依照今年《深圳外国语学校2013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六年级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将本班符合推荐生四个条件的学生名单和相关资料交教导处。此项工作在2013年4月28日前完成。
(2)教导处审核
依照今年《深圳外国语学校2013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教导处对符合推荐生四个条件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此项工作在2013年5月2日前完成。
3、公示
5月3日教导处将符合参加学校面谈选拔的学生名单汇总并在校公告栏及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
四、推荐方式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符合推荐生条件的学生过多,大于推荐名额数,故将采取三轮选拔的方式进行。
5月6日上午进行第一轮选拔,5月6日下午公布成绩。
5月8日上午进行第二轮选拔,5月8日下午公布成绩,并按照分配名额的三倍人数,依照前两次选拔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第三轮选拔名单并在学校公示栏和学校网站公示;(注: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将同时进入第三轮选拔)。
5月11日上午进行第三轮选拔,5月11日下午公布成绩,并依照前两次选拔成绩和第三次选拔成绩的4:6比例计算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最后推荐名单。5月11日起在学校网站及学校公告栏公示3天。(注: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将参考第三次选拔成绩排序)。
五、纪律要求:
1、任何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查实取消推荐报名资格。
2、凡六年级科任教师、参加面谈的学生有亲属关系的教师,该教职工一律执行回避制度,均不参与本次工作。
3、三次选拔均邀请家长代表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4、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准时参加面谈考核的,视为个人主动放弃,学校不再另做安排。
六、工作机构
成立园岭小学2013年深圳市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梅仕华校长任组长,陈学良任副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领导小组下设监察组、考务组、命题组、考核组。
咨询电话: 22219345
深圳市福田区园岭小学
2013-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