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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红包“违法”了?知识红包蹿红

2013-02-04 10:45:54     标签:小升初教育新闻

小编语:

一年一度年关至,每年过年少不了的是团聚,还有那诱人的红包。你已经准备好给孩子红包了吗?孩子的红包你要怎么处理呢?帮忙保管还是引导孩子自己消费?除了红包,我们还有哪些可以赠送给孩子呢?

最近,有网友发帖称,亲戚串门给了闺女压岁钱,女儿不让大人保管了,说侵犯了她的权利。大人用的话就告到法院!

知名律师对此表示,孩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了他人的赠与,即表示其对赠与物享有所有权。因此,大人给予小孩子压岁钱的行为是一种赠与行为,孩子对压岁钱享有的是所有权,压岁钱是孩子的个人财产。父母对孩子的财产具保管义务,但凡不是为了被监护人(即孩子)的利益而处分其财产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包括不能用孩子的压岁钱来交学费,因为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是家长的责任。

这样看来,家长“保管”孩子的红包,竟然是“违法”行为了。其实,法律归法律,没有考虑到民情和实际情况,小孩子年龄青少不怎么懂得钱的使用,所以查字典助保管也是不过之举。不过这一事件是否会映射出春节中的一个现象呢?难道过年就只能给孩子红包作为喜庆的表示吗?不然,今年春节,东莞乃至珠三角的孩子们在收到长辈派送的新年红包之外,还有望获赠一份特别的“知识红包”。原来这是份“科普红包”,是由东莞一个科技馆赠送,只要在网上答对科普题目,即有机会获得广东科学中心免费一日游和北京科普免费5日游。

春节礼物不要再头疼,过年给孩子买一份知识或许也是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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