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埔区小学升初中怎么安排学位?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含十二区、县级市),在我区公办小学(含政府在民办小学实行补贴的公办学位)毕业的学生(含经批准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在毕业小学对口中学升学。
因特殊情况需回户口所在的居住地升学者,由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户口所在居住地的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居住证明。经户口所在居住地的区、县级市教育局审核,按户口所在区升学办法入学。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在民办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到公办初中就读的,应回户籍所在区申请入学,按该区升学办法入学。
根据以上办法:我区小学升中学位按对口入学办法办理:
A、具有市内户籍,在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学生:直升对口初中;
B、具有市内户籍,在区内民办学校就读学生:回户籍所在区升学或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升学;
C、具有黄埔户籍,在地段外、区外或外地就读学生: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回地段就读手续,按户籍地段安排初中学位;
D、具有市外户籍,在区内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可选择回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就读或到民办学校就读;
E、在区内小学就读,且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市外户籍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2、黄埔区内蓝印户口学生如何升学?
根据《广州市蓝印户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持广州市蓝印户口(户口所在地属黄埔区),要求到黄埔区公办中学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可享受我区户籍学生同等入学待遇。
3、什么是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申请政策性照顾借读须具备什么条件?
“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是指具有我区小学学籍而没有广州市户籍,且具备《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中规定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这部分学生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在我区公办小学或民办学校就读。
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
类别 | 对 象 | 证 明 材 料 | |
1 | 父母均为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 本人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直系亲属外的监护人还需提供委托监护的公证书) | 厅(局)级以上有关单位证明、本人工作证件 |
2 | 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 部队师级或市民政局以上证明、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如军官证) | |
3 | 合法领养的适龄孤儿 | 市民政局发的助养证、助养人的户口簿 | |
4 |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 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 | |
5 | 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专家的适龄子女 | 省人事厅或市人事局(含外国专家局)证明、职称证书 | |
6 | 归国创业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 | 市人事局印发的《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单位证明、监护人的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 |
7 | 海外华侨华人子女 | 相关使领馆证明、市公安局出具的有效入境证明、本人护照或身份证 | |
8 | 台胞子女 | 区、县级市以上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父亲或母亲的台胞证 | |
9 | 有突出贡献的港、澳人士的适龄子女 | 广州市荣誉市民证书、本人身份证或回乡证 | |
10 | 驻穗领事馆等外交人员的适龄子女 | 市级以上外事办证明及合法居留证明 | |
11 | 殡葬工人的适龄子女(其中一名) | 区、县级市以上民政局证明、监护人的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 |
12 | 持《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三年及以上人士的子女 | 监护人依照《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申领的《广东省居住证》 | |
13 | 从事承担政府环卫作业工作服务连续两年以上的环卫临时工子女(其中一名) | 市环卫局发的《广州市市容环卫临时工子女入学证明》、监护人的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有效劳动合同 | |
14 | 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 | 市人事局印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 |
4、黄埔区对口学校如何安排?
如下:
中学 对口小学
市84中学长洲岛小学、深井小学、黄船小学
市86中分校怡园小学、下沙小学、泰景小学
市123中学荔园小学、横沙小学、茅岗小学
市87中学南岗小学、沙步小学、沧联小学
石化中学姬堂小学、石化小学、文冲小学、万科小学
双沙中学文船小学
港湾中学港湾小学、中大附小、恒威小学、鱼木学校
新港中学新港小学、夏园小学、南湾小学、庙头学校
电力学校电力学校
4、哪些学校招收特长生?
86中拟招100名体育艺术特长生,123中、石化中学分别拟招50名体育特长生。招收的指标已纳入了招生计划。
特长生的招生由区教育局中教科组织,综合科提出选拔标准,教研室参与。具体操作艺术类由86中分校组织测试,体育类由石化中学组织测试。
5、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如何安排?
日期 工作内容
4月29日召开小学升初中工作会议
5月11日1、区中招办办理跨地段生、外地返回黄埔区升初中的学生审核。2、办理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审核。
5月18-20日各小学完成升中报名工作,上交移交名册及电子版到区中招办;领取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登记表
5月26日各中学到区中招办领取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移交名册
6月22—23日小学毕业生语、数、英考试
6月28日各中学发放第一批录取通知书到小学
7月1—2日初一新生报到注册(第一批)
7月4日前各小学交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登记表至中招办;填好移交名册中小学毕业成绩并发送电子版到区中招办
7月6-7日初一新生补录(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