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改革,根据国家、省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本费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府办公厅(印发广州 市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府办(2007)32号)精神,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规范中小学 课本费的使用,特制订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和对象
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在广州市就读且具有广州市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非广州市户籍学生)。
二、免费范围和标准
每学期各年级免费提供的课本目录范围,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免费标准和当年的教育教学需要确定并公布。我市免费提供课本的补助标准调整为:小学每生每 学年2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450元。此标准分别指小学、初中各年级的生均标准(,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政府提供的免费课本补助可分别在小学和初中各年级 之间进行调剂。
三、经费分担方式
政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课本所需经费由市、区(县级市)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1.越秀、海珠、荔清、白云区按市、区5:5比例负担;
2.天河、番禺、花都区按市、区4:6比例负担;
3.南沙区由区全额负担;
4.市本级与从化、增城市的负担比例分别为8:2和6:4;
5.新黄埔区按区划调整后核定的比例负担。
省、市属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免课本费工作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组织实施,享受与当地学校同等待遇。市财政按上述分担比例安排义务教育阶段课本费补助资金,其余资金由学校所在区(县级市)负担。
四、采购方式
免费课本实行政府统一采购,免费配发。免费课本选用、政府采购的结果,应及时向杜会公告。选用和采购办法另行制定,或者按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课本费工作是事关千家万户的大实事,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人员责任,强化措施办法,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免课本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落实经费市、区(县级市)两级财政要将免课本费所需经费纳入预算安排,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免课本费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