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纲要》提出,到2011年,广东要全面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省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继续保持100%。到2020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将覆盖到农民和外来人口。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从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和医疗保障八大方面,明确制定了我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与实施路径。到2020年,我省将在一定水平上做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近年来,虽然我省不断增大对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支出,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我省区域和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也不均衡。以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为例,全省近60%的医疗机构、医院床位数和70%的三甲医院、85%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集中在珠三角地区。2007年粤东西北地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卫生机构数、医院(卫生院)床位数和执业医师数分别为0.16个、1.71张和1.03人,仅相当于珠三角的一半。
《规划纲要》将我省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确定为两个大类八个方面:其中,基础服务类包括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和公共交通;基本保障类则包括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和医疗保障。《规划纲要》还就这八大方面,分别制定了明确的目标及实施路径。
如《规划纲要》提出,将以农民工、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为重点,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等。到2011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到2020年,建立适合广东省情、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在全国处于高水平的、具有相当高均等化程度的社会保障体系。
又如在医疗保障方面,《规划纲要》明确,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到2017年,逐步建立覆盖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以及外来劳务工(农民工)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医疗保障的均等化。
省政协委员、省社科院研究员郑梓桢表示,在《规划纲要》中,类似的亮点还有很多,如到2020年全省高质量普及12年教育;全省劳动力将至少接受1次技能提升培训等等。“而仅仅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到农民和外来人口,就可以看出广东的大气,这在全国也是第一的,如此全面的覆盖范围创了一个纪录”。他还指出,这一系列目标实现后,到2020年,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将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根据测算,2009—2020年,全省共需投入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资金预计为24812亿元,年均增长15.4%,平均每年增长29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