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一、依据户口本变更学籍姓名的
(一)条件:学生因户口姓名已变更,需把学籍姓名变更和户口姓名一致。
(二)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户口簿内页复印件;
2.《学生变更学籍姓名申请表》;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持户口簿及学生本人户口簿内页复印件到学籍注册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后提供《学生变更学籍姓名申请表》,把学生本人户口簿内页复印件粘贴在相应位置处,要求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在上面签字,然后由学校学籍管理员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第二步:所在学校持《学生变更学籍姓名申请表》到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福州南路232号)106室办理学生更名事宜。
(四)注意事项:毕业年级的学生在第二学期一般不办理学籍更名事宜。
二、保留学籍姓名而变更户口姓名的
(一)条件:学生注册学籍姓名不变,需把户口姓名变更和学籍姓名一致。
(二)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户口簿内页复印件;
2.《学生变更户口姓名申请表》;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持户口簿及学生本人户口簿内页复印件到学籍注册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后提供《学生变更户口姓名申请表》,把学生本人户口簿内页复印件粘贴在相应位置处,要求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在上面签字,然后由学校学籍管理员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第二步:由家长持以上材料到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福州南路232号)106室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第三步:由家长持以上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户口更名。
办理时间:每周一(节假日除外)
办理机构: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办公电话:82233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