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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南京雨花台区小升初政策

2011-05-16 09:12:19     标签:小升初政策

昨天,南京市雨花台区2011年小升初方案分别出台。雨花台区在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5月27-28日在各就读小学进行初中升学报名。

雨花台区

[报名]

在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5月27-28日在各就读小学进行初中升学报名,区内小学汇总毕业生信息后,于6月3日集中到普教科报名。公办初中招生坚持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学生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按学区就近入学。

属下面三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按学区就近入学办理:①毕业生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但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务农、在外地工作等情况的;父母离异,小学毕业生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②小学毕业生户口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③毕业生户口随父母户口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家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

[户籍审定]

①户口在雨花台区的毕业生,家庭因拆迁等特殊原因尚未重新购房的,在原定学区入学;毕业生拆迁后重新购房,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相关部门的证明和相关材料,在新购房屋所在学区安排入学。②毕业生的户口在迁入地户籍审查认定结束后才迁入的,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③毕业生全家无产权住房,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在该区的,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④每套住房原则上只有一个适龄儿童在户籍、产权所在的学区接受义务教育。其余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安排。

[特长生招生]

雨花台中学招收10名体育特长生,10名管乐特长生,10名舞蹈特长生;板桥中学招收一个美术班。特长生招生的学校,应于4月16日前将申请上报市、区教育局批准。特长生于5月7日至8日组织专业加试报名,5月15日左右组织专业加试;各学校应于5月21日至28日完成特长生录取工作,向录取学生发放通知书,同时将录取结果报市、区教育局审批备案。

[电脑派位]

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学生如有择校需求,于5月27日-28日在毕业学校领取择校志愿表,选报一所民办校或南京外国语学校,学校负责将学生的志愿信息输入电脑。跨区借读生应于5月28日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填报择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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