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弘扬民族魂,喜迎十八大”齐鲁情·山东省校园学生才艺展示活动的通知
鲁艺教委[2012]2号
各市教育局艺术教育委员会:
为喜迎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展现齐鲁大地多年以来发生的巨大的变化,让我省广大青少年儿童充分感受到在党的关怀下茁壮成长及身边生活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经研究决定,由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联合中国青少年文化艺术发展中心山东工作委员会共同举办 “弘扬民族魂,喜迎十八大”齐鲁情·山东省校园学生才艺展示活动。通过本次活动对我省青少年儿童进行一次深刻地爱国主义教育,也为众多的文化艺术人才搭建展示的舞台。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中国青少年文化艺术发展中心山东工作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山东广播电视台少儿频道、山东青少年文化艺术网
(四)支持媒体:山东电视台少儿频道、齐鲁晚报、新浪微博、腾讯微博、齐鲁网、优酷网、山东省学校艺术教育网、山东青少年文化艺术网、《山东体卫艺教育》杂志等。
二、参加对象
凡具有一定的朗诵、舞蹈、器乐和书画基础,书写能力较强的中小学生及高中生均可报名参加。
三、活动要求
(一)口号:弘扬民族魂,喜迎十八大。
(二)主题:祖国·齐鲁·家乡
(三)活动内容:
活动一:诵读经典或讲述身边共产党人的优秀事迹(鼓励原创)。
活动二:以舞蹈的形式展现改革开放以来家乡人民生活的巨大变化。
活动三:用器乐的美丽音符畅想齐鲁大地的美好未来。
活动四:以“弘扬民族魂,喜迎十八大”为指导思想,围绕“祖国·齐鲁·家乡”为题作文一篇。
活动五:以“弘扬民族魂,喜迎十八大”为指导思想,围绕“祖国·齐鲁·家乡”为题作画一幅。
具体内容详见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青岛地区具体实施方案——点击查看)
四、活动分组
(一)幼儿组:学龄前儿童
(二)小学A组:小学1-3年级学生
(三)小学B组:小学4-6年级学生
(四)初中组:初中1-3年级学生
(五)高中组:高中1-3年级学生
五、相关费用
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省赛食宿、评审、文稿出版和证书工本费自理。允许地区通过企业协办、赞助等方式筹集资金。
六、时间安排
(一)初赛时间:2012年4月1日至5月30日
(二)复赛时间:2012年6月10日至7月20日
(三)决赛及颁奖晚会时间:2012年8月(详见附件)
七、奖项设置
(一)省级活动选拔,各组别设奖如下:
1、复赛设金、银、铜奖和优秀奖。
2、决赛各项目设特等奖一名,颁发证书、奖牌和苹果ipad平板电脑一部。
3、决赛设冠军、亚军、季军各1名/组,颁发奖牌和证书。
4、决赛设十佳奖和优胜奖,颁发证书。
5、最佳诵读奖、最佳表演奖、最佳创意奖各1名,颁发证书。
(二)教师奖
1、各组冠、亚、季军和十佳奖选手的辅导教师颁发“优秀园丁奖”。
2、其他奖项选手的辅导教师颁发“优秀辅导教师奖”。
(三)赛区奖:优秀组织地区和学校,授予荣誉铜牌。
八、选手待遇
(一)获奖选手可获得由主办方签章的获奖证书。
(二)优秀选手推荐到2012年《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相关专业、级别中,考试通过者可获得由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签发的等级考试证书。
(三)优秀获奖选手将有机会被推荐参加由中国青少年文化艺术发展中心在北京和香港两地举办的全国青少年专业艺术人才展演活动。
(四)优秀获奖选手有机会成为山东广播电视台的签约小演员,参与《非常小孩》、《锵锵校园行》、《成长关注》等栏目的录制。
(五)优秀节目将优先入选2013年山东少儿春节联欢晚会。
九、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济南市花园路146号A座421室
联系人:李金慧、王琳琳、张令鲁
联系电话:0531-88031125 传真电话:0531-82352032
邮 箱:sdqsnw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