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
一、登记时间
1.区内公租房承租人子女,小学从2016年6月20日开始,初中从7月1日开始登记报名,具体登记时间段以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2.临时(租房)居住的其他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小学为2016年6月25日至6月26日,初中为7月9日至7月10日期间统一入学登记。
二、登记地点
1.云篆山水公租房承租人子女,小学阶段在新华小学登记报名,初中阶段,A区、B区1-14幢在鱼洞中学,B区15-22幢、C区、D区在大江中学登记报名。
2.樵坪人家公租房公租房承租人子女,小学阶段在桂花小学登记报名,初中阶段在渝南田家炳中学登记报名。
3.临时(租房)居住的其他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农村地区在辖区对口的学校登记,城区在固定的登记点登记(登记点设置附后)。
三、招收办法
1.区内公租房承租人子女在对应学校登记,学校审核后直接接收,转学的学生家长还应进一步完善异动手续。
2.临时(租房)居住的其他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在农村学校登记的,对口的学校有接纳条件可直接接收,无空余学位时在周边农村学校调配;在城区固定登记点登记的,登记后区教委将进行统筹安排,再由接收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前往完成报名或转学手续。
四、登记材料
1.公租房承租人子女:①公租房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②承租人及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承租人与子女的户口不在同一户籍,需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件;③初一新生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临时(租房)居住的其他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①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原则上为2015年8月31日前签订);②辖区派出所签发的居住证(原则上为2015年8月31日前办理);③区社保局出具的社保参保证明(此项作为优先条件,确因特殊原因未办理的可不作强制要求);④适龄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本,就读小学的还需提供防疫接种证,就读初中的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