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根据《市教委关于2016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16〕13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南开区实际,现提出南开区2016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6〕1号)和《市教委关于2016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16〕13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满足社会需求、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发挥优质学校辐射作用、全面拉动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为主要方式,积极稳妥推进我区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实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二、总体思路
按照巩固已有成果、完善相关制度、促进教育公平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原则,今年仍根据南开行政区域及中、小学坐落的地理位置作为划分学区片依据,确保所划分学区片内中学的“学位”数能够满足本学区片内毕业小学生的“学位”数,确保优质初中全部在学区片内招生,力求所划分学区片之间的优质教育资源基本均衡。
公办初中在学区片内采取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招生。民办初中面向全区采取自愿报名、面谈录取的方式自主招生。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体育特长学生的培养工作,鼓励学生特长发展和学校特色建设,2016年初中恢复招收体育特长生。
三、学区片划分
根据南开行政区域及中、小学坐落的地理位置作为划分学区片的依据,将南开区划分为三个学区片,即北片、中片、南片。
北片区指南开区区域内,长江道以北区域,包含八所中学,十二所小学。
中片区指南开区区域内,长江道以南、复康路以北区域,包含四所中学,十二所小学。
南片区指南开区区域内,复康路以南区域,包含三所中学,八所小学。(具体划分见附件)
四、招生办法
2016年初中招生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1.部分初中学校面向全区招收体育特长生。
2.九年一贯制学校完成小学六年级“直升”工作。
3.自愿选报“片内”公办学校。小学生可自愿在片内选报1-2所公办学校。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
第二阶段:
自愿选报“区内”民办学校。小学生可自愿在本区内选报4所民办学校,选报顺序由学生本人自己确定。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民办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初中,采取面谈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第三阶段:
随机派位完成片内招生。未被前两个阶段录取的学生,将在片内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升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学。
五、有关要求
(一)初中招生工作是在市教委宏观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教育局中学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全区初中招生学校(包括市教委直属学校初中部和民办学校)要在区教育局中学招生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组织下开展招生工作。区教育局中学招生办公室将为每一所初中学校制定2016年初中招生计划,运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对初中招生进行有序管理,贯彻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规定。
(二)初中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时间紧、涉及面广、社会各界非常关注的重要工作。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学校校长要亲自主持这项工作,坚持廉洁自律,规范招生行为,区、校须签订《南开区初中招生工作责任书》。要组织招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增强法制意识和政策观念,切实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政策、统一要求、统一时间。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宣传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成果,准确解读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三)在招生工作中,各校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机制,民办学校要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合理确定招生计划和范围,不得将竞赛证书、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不得组织选拔性考试。禁止初中学校乱办班、乱收费、乱招生;禁止将学生分编为重点班、非重点班、实验班;禁止学校向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借读费及其它任何费用。确保各阶段招生工作圆满完成,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