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宁波初中招生,宁波市教育局相关文件已经下来了,对于民办初中的招生做了一些相关的要求,具体的信息如下:
1. 依法支持民办学校办学,民办初中要规范招生行为,原则上应在办学所在地招生为主,要控制班额,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如在宁波大市内跨县域招生,应经主管教育部门同意,在5月20日前,主动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及做好招生计划与招生办法备案工作,并报市教育局核定。招生学校可采取面谈等方式招收新生,面谈程序要规范,面谈内容不得涉及学科文化知识。
2.兴宁中学、蛟川书院、蓝青学校在市区内招生,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每位小学毕业生只能报三所学校中的一所。学校可通过面谈,结合学生在校综合表现,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录取学生。兴宁中学70%以上的招生名额在市区内招收,剩余名额面向全市(含市区)自主招生。
3.支持学校特色多元发展,开展兴宁中学与宁波中学合作办学,试行初高中衔接的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和学校特色项目。具体招生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