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青岛市《关于公布2012年青岛一中等4所学校录取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直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制定方案如下:
一、保障机制
1.组织保障
成立青岛二十四中学优秀毕业生推荐直升和指标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推荐工作集体研究,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领导小组 组 长:刘松山
成 员:林伟、唐衍宏、李霞、王红
下设:工作小组 组 长:林伟
副组长:刘彬、王升旭
成 员:韩美香、杨青、孙强、崔伟、孟惠荣、任沛澄、
薛蓉、刘燕珊、李雪飞、李金霞
监督小组 组 长:唐衍宏
副组长:王红
组 员:家长代表:初二家长委员会成员代表
学生代表:初二学生会代表
2.制度保障
依据市教育局文件要求,建立并完善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评估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推荐生、指标生条件明确、推荐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推荐名单公示。
3.职责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推荐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对校内各班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阳光操作,及时纠正推荐中的问题。
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以班主任为召集人,以班级为单位、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基础,开展综合素质评定工作。使用教育部研发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套件》,落实教师评价小组评价和学生互评的环节,体现学生互评的结果,力求做到客观、公正。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部分:⑴综合性评语。由教师评定小组,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⑵基础性目标的等级评定,由同学互评和教师评定共同完成。对于原则性的分歧,应提交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直升生、指标生名额分配、推荐办法:
1.我校直升和指标生推荐名额为:指标生(含直升生)推荐总人数为50人。
青岛一中:指标生和直升推荐总人数为7人,其中直升人数为2人。
青岛二中:指标生和直升推荐总人数为10人,其中直升人数为5人。
青岛九中:指标生和直升推荐总人数为6人,其中直升人数为2人。
青岛五十八中:指标生和直升推荐总人数为9人,其中直升人数为5人。
青岛十五中:指标生人数为6人。
青岛十七中:指标生人数为5人。
青岛十九中:指标生人数为6人。
青岛三十九中:指标生人数为1人。
2.直升生、指标生资格确定:
(1)学生按照个人志愿,自愿申报一所学校,学校将结合学生初中三年的综合成绩评定和综合素质发展评价结果,进行评选、排序,确定该校指标生名单,从指标生排序推荐该校直升学生名单。推荐学生名单及综合评价的情况在校内公示三天。获得指标生资格的学生自主填报《青岛市普通高中指标生登记表》,登记表中必须明确填写要报考的学校。
(2)直升生、指标生报名要求。被推选的学生只能报同一所学校的直升生和指标生,不准兼报其他学校。直升生必须参加志愿高中学校的考录,不参加直升考录的,视为同时放弃直升生和指标生两种资格,学校不能再进行递补。没有被直升录取的学生,统招报名第一志愿仍须报考直升志愿高中学校。
3.推荐办法:
(1)直升生、指标生推荐条件。直升生、指标生必须是在24中在籍、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房产发生变化等而进行的正常转学的学生需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或两年以上,具体在校时间以青岛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录入时间为准)品学兼优的初三应届毕业生,且符合所报考高中的报名条件。
(2)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基础性目标和学科学习发展目标的评价为A等级。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会考科目成绩直升生的成绩为2A1C,指标生为2B1C。
(3)体育成绩达标。
三、直升生、指标生推选办法:
(一)推选过程中使用数据的计算办法
1.学业综合成绩=初一第二学期期末总成绩的10%+初二第一学期期末总成绩的20%+初二第二学期期末总成绩的30%+初三第一学期期末总成绩的40%。
2.重点测查学科成绩=该学科初二第二学期期末成绩的30%+初三第一学期期末成绩的70%。
3.加分项目得分:
(1)荣誉称号(满分5分)
初中阶段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加5分;区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加2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加1分;以上称号同类别取最高,不累计加分;
本届校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加3分;正部长、社团主要负责人、班长、团支书加2分;学生会其他干部及班委、团支委成员加1分。以上干部职务取最高,不累计加分。
(2)获奖情况(满分5分)
①初中阶段在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举办的科技、信息技术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头脑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航空、航天、航海、车辆模型竞赛、无线电测向比赛、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山东赛区竞赛,全国、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青岛市中小学信息技术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加3分;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加2分;全国三等奖、全省二等奖、全市一等奖加1分;(同类别比赛只加最高奖项,不同类别比赛可累计加分)
②初中阶段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全国中学生各种学科竞赛(包括研究性学习、实验操作、体育、艺术等)中获得全国一等奖加5分;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加4分;全国三等奖、全省二等奖、全市一等奖加3分;全市二等、全区一等加2分;全市三等、全区二等加1分(不同学科可累加,同学科只加一次)。
(二)1中、2中、9中、58中直升生、指标生推选办法
1. 1中推选办法
综合成绩=学业综合成绩+重点测查学科成绩(数学和英语)+加分项目得分。
根据学生自愿申报意向,学校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取前7名公示,其中前2人为直升推荐生。
2. 2中推选办法
评定时分荣誉称号、学生干部能力、获奖情况和学业综合成绩四部分等级评价。
(1)荣誉称号
初中阶段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定为A等级;区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定为B等级;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评定为C等级;以上称号同类别取最高,不累计加分。
(2)本届校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评定为A等级;正部长、社团主要负责人、班长、团支书评定为B等级;学生会其他干部及班委、团支委成员评定为C等级。职务取最高,不累计。
(3)获奖情况
初中阶段在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举办的科技、信息技术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头脑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航空、航天、航海、车辆模型竞赛、无线电测向比赛、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山东赛区竞赛,全国、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青岛市中小学信息技术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评定为A等级;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评定为B等级;全国三等奖、全省二等奖、全市一等奖评定为C等级。
初中阶段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全国中学生各种学科竞赛(包括研究性学习、实验操作、体育、艺术等)中获得全市一等奖以上评定为A等级;全市二等、全区一等评定为B等级;全市三等、全区二等评定为C等级。
以上比赛同类取最高,不累计。
4.学业综合成绩第1-3名评定为A等级;学业综合成绩4-6名评定为B等级;学业综合成绩7-9名评定为C等级;
青岛2中的直升生的选拔按照A等级的数量多少排序,同等条件下再看B等级的数量和学业综合成绩。根据学生自愿申报意向,学校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取前10名公示,其中前5人为直升推荐生。
3. 9中推选办法
综合成绩=学业综合成绩+重点测查学科成绩(数学、物理和化学)+加分项目得分。
根据学生自愿申报意向,学校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取前6名公示,其中前2人为直升推荐生。
4. 58中推选办法
综合成绩=学业综合成绩+重点测查学科成绩(数学、英语、物理和化学)+加分项目得分。
根据学生自愿申报意向,学校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取前9名公示,其中前5人为直升推荐生。
(三)15中、17中、19中、39中指标生推选办法
综合成绩=学业综合成绩+加分项目得分。
根据学生自愿申报意向,学校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公示。
四、日程安排
日期 | 内容 |
4.5(星期四) | 分别召开办公会和初三班主任会学习文件精神,讨论制定方案 |
4.6(星期五) | 召开初二家长代表会,征求意见,方案上报教体局 |
4.9 -11(星期一---星期三) | 公示指标生、直升生评选推荐办法 |
4.12(星期四) | 学校工作小组进行推荐和评选并报领导小组审核 |
4.13--16(星期五—周一) | 推荐直升生、指标生名单及材料公示 |
4.17(星期二) | 学校到区教育局报批名单及直升生推荐证明 |
4.18(星期三) | 学校到高中学校报送直升生推荐材料 |
4.21-22(星期六、日) | 学生到相关学校参加测试 |
五、上报推荐材料:
1.《青岛市初中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表;
3.综合成长记录袋;
4.加盖学校公章的《青岛市普通高中优秀学生推荐直升录取推荐证明》;
5.初中阶段有关获奖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
6.两位具有推荐资格教师(至少1位班主任)的推荐信;
按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2年青岛一中、青岛二中、九中和五十八中优秀初中学生推荐直升录取招生方案具体提供的材料。学校要对所有公示材料逐份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公示后的推荐材料要用档案袋封存,袋口加盖学校骑缝章。
六、实施保障和要求:
1.坚持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复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坚持班主任首推制,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3.综合成绩的计算、核实、证书核实有教导处负责。
4.办公会通过后,指标生、直升生名单及材料公示。
学校咨询电话:82625356 投诉电话:82610208 监督电话:88729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