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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提高教育补助标准 取消地方教材

2011-09-05 11:17:40     标签:小升初教育新闻

日前,安徽省教育厅公布了2011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今后初中生和小学生上学花费将更少,不但不用交学杂费,家庭困难寄宿学生的生活补助以及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而因为农民工子女的资金补助钱随人走,这部分学生将免除借读费之忧。

地方教材全面取消

在中小学的课本中,地市教育部门会给学生准备地方教材。但是从今年起,安徽省全面取消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地方教材,地方教材中的有关内容纳入学校图书资料建设范畴。同时,继续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

中央财政免费教科书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生均每年90元、初中生均每年180元。继续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补助学校公用经费。免除学杂费基本标准为小学每年234元/生,初中每年330元/生。补助学校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为小学每年30元/生,初中每年45元/生。

两项补助标准提高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除了免除学费外,还有一个重要部分是对经济困难寄宿生实施生活补助。

2011年的改革提高了这部分费用的补助标准,小学生3元/天、初中生4元/天,比以前增长了1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所需经费,中央财政按50%给予奖励性补助,地方承担50%部分仍由市、县(市、区)财政承担。

同时提高的还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基本标准。提高后的基本标准暂定为:小学每年425元/生、初中每年625元/生,比2008年提高了近一倍。

民工子女钱随人走

以前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入学时,学校往往以学生在此没有学籍不能享受资金补助为由,收取借读费。但现在这个借口将不再成立,最新改革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规定,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就读的,以及城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统计为“城市”的,人随学籍走,执行所在城市同等政策,由流入地政府统筹解决。

此外,按教育事业统计口径,统计为“农村”“县镇”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统计为“城市”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享受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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