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字典深圳奥数网12月4日 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关于实施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孤儿和烈士子女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今年秋季学期起,深圳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残疾儿童上幼儿园,每生每月资助保教费350元,孤儿及烈士子女每生每月资助保教费700元。
根据通知,符合条件的儿童家长可在开学10个工作日内向幼儿园提出保教费资助申请,由幼儿园进行初核,后交区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保教费资助实行家长先交费后退补的办法。根据通知,幼儿园应在收到区财政拨付资金10个工作日内,通知家长凭身份证和保教费缴费收据签领。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在退还幼儿家长收费的同时,停止发放(或收回)余下资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