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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心城区初、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通知

2012-06-08 10:19:19     标签:小升初特长生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直管)学校:

根据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2012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成招考委〔2012〕7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2012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12〕19号)精神,特制定2012年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初、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

中心城区省、市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成都市体育项目传统学校和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创建学校,其中:招收初中艺体特长生的学校56所、招收高中艺体特长生的学校32所。

二、招生计划

初中学校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由五城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制定和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市直属学校初中计划由市教育局审核。单招艺术或体育特长生的学校按5人/班、兼招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学校按6人/班制定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各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全部回收。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审核后下达。为方便考生及家长,各学校的初、高中招生计划汇总后统一在各招生学校和教育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程序

(一)6月第二周,公布学校艺体特长生计划。

(二)6月19—20日报名。报名地点:各招生学校。6月21—23日专业测试。测试地点:各招生学校。

(三)6月26日,各初中学校公示录取名单。7月8日晚上,各高中学校录取名单在市招考办网(www.cdzk.org)公示。公示期七天。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初中艺体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具有五城区和高新区户籍或者是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农业劳动者子女、《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子女。报考高中艺体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具有五城区及高新区户籍并参加五城区及高新区中考。

(二)报考艺术特长生必须具有成都市学生优秀艺术人才大赛三等奖以上证书或艺术考级五级(含五级)以上证书(2013年及以后,艺术考级证书将不作为报考条件)。

(三)报考初中的体育特长生必须具有某项体育专长且达到一定水平、在学校或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运动会中取得一定成绩。报考高中的体育特长生必须具有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体育行政部门共同主办的体育竞赛前八名证书或三级运动员证书。

(四)艺术、体育证书专业项目须与报考学校的专业项目相同,且报考高中的特长生必须具备初中阶段取得的相应证书。

(五)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必须符合招生要求。

(六)将艺体特长生招生纳入指标到校生管理的学校,可将艺体招生计划分配到相应初中学校,初中学校可推荐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报考。

五、报名要求

(一)小学毕业生报名需由家长带领,持户口簿、有准确的报名流水号的小学毕业材料及艺体相关资料、两张本人近期一寸照片(外来务工就业农业劳动者子女还须携带《成都市外来务工就业农业劳动者子女接收义务教育通知书》或《成都市居住证》)。初中毕业生报名持户口簿、中考准考证及艺体相关资料、两张本人近期一寸照片。

(二)每个考生可填报三个志愿,每个志愿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第三志愿不能填报省级及以上示范性中学。

(三)招生学校务必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并收取相关证书复印件。

六、专业测试

(一)测试时间6月21日:填报省级及以上示范性中学第一志愿的考生专业测试。

6月22日:填报省级及以上示范性中学第二志愿、普通中学第一志愿的考生专业测试。

6月23日:填报普通中学第二、三志愿的考生专业测试。

(二)招生学校必须将测试内容、测试程序和录取依据向全体考生公布,做到公开透明;对在录取中出现的问题,学校要向考生及家长做好解释与疏导,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各招生学校不得进行文化课考试,只能进行艺术或体育专业测试。

(三)每个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要做到公平公正。测试成绩报区教育局审核;市直属学校报市教育局审核。

七、录取

(一)招生学校必须将预录名单(含候补名单)、预录学生报名登记表、专业测试成绩表和证明报名资格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报区教育局审核。市直属学校分别于6月25日、7月2日将初、高中录取材料报市教育局审核。

(二)初中学校必须于6月25日上午9:00—10:00将经区教育局初审、签章后的预录名单(含候补名单)、预录学生报名登记表交市教育局(地点:市招考办,桂花巷34号)。预录名单由市招考办现场录机、打印名册,学校现场校对、签字确认后,市招考办现场打印正式的录取名册。各校录取的艺体特长生由招生学校通知考生。

(三)高中招生学校必须于7月2日上午9:00—11:00将经区教育局初审、签章后的预录名单(含候补名单)、预录学生报名登记表、专业测试成绩表和证明报名资格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交市教育局审核(地点:市招考办,桂花巷34号)。审核后的预录名单由市招考办现场录机、打印名册后,由学校现场校对并签字确认。录取手续由各学校于7月8日到市招考办录取场统一办理。

(四)如遇同一考生被两所学校同时录取的情况,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优先录取(考生报考每所学校填报的志愿顺序必须是一致的,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录取的艺体特长生,如中考升学成绩达到城区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则按计划内招生收费标准收费;升学成绩低于城区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则可根据考生艺体特长水平和升学成绩,按不超过高中调节计划招生收费标准收费。市级示范性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的艺体特长生,如中考升学成绩达到市上的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送档线,则按计划内招生收费标准收费;升学成绩低于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送档线,则可根据考生艺体特长水平和升学成绩,按不超过高中调节计划招生收费标准收费。

八、严肃纪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一)五城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本区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强过程管理与监控。要实行“五公开”原则,即要将各学校的艺体特长生招收计划、专业测试时间、考评内容、程序和结果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要成立艺体特长生招生纪检工作小组,并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实行“四统一”的管理办法,即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

(三)招生学校要成立艺体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任组长。要严格按照全市招生的统一规定和程序,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严禁用艺体特长生指标招收不符合特长生条件的考生。

(四)所有参加招生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招生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和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九、其他区(市)县参照此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2012年中心城区初、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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