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体教结合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健全和规范体育特长生的招收工作。根据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体育局和卢湾区教育局、体育局有关招生工作的精神,现制定2009年我校招收体育特长生方案。
一、宗旨
不拘一格降人才,为国家培养高精尖运动后备人才。
二、招生项目、对象人数及要求
(1)应届上海市初中毕业生,品行端正,具有篮球(女)、乒乓、游泳特长者。
(2)共招生10人。
(3)参加市初中毕业统一文化考试。
(4)愿意遵守《向明中学运动员管理细则》。
三、体育特长生招生标准及测试项目:
1、篮球(女子)
(1)获得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市级(综合体育运动会成绩优先)以上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前六名主力队员或经市体教结合办公室认定的优秀运动员。文化课考试达到卢湾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70%,并通过专业测试,成绩优秀。
(2)测试项目:基本技术(五点投篮、综合运球)、比赛能力。
2、游泳
(1)市级(综合体育运动会成绩优先)以上正式比赛单项前三名,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向明中学录取分数线70%,市级以上正式比赛单项第四、五、六名,文化课考试成绩按向明中学录取分数线降20分。并通过专业测试,成绩优秀。
(2)测试项目:专项能力(四种游泳姿势测试)、身体素质(800m跑)。
3、乒乓球
(1)市级(综合体育运动会成绩优先)以上正式比赛单项前三名,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向明中学录取分数线70%,市级以上正式比赛单项第四、五、六名,文化课考试成绩按向明中学录取分数线降20分。并通过专业测试,成绩优秀。
(2)测试项目:比赛能力、身体素质(800m跑、羽毛球掷远)。
4、 凡运动成绩特别突出报区中招办审核,予以破格特招。
四、招生日程及录取办法
1、 报名。4月21日前到向明中学教导处报名,带区体教结合办公室出具的成绩证明,运动成绩单,比赛秩序册,学生证等。
2、 测试。4月24日下午2:30,在向明中学体育场举行项目测试(游泳专项在鲁班游泳馆举行)。
3、公示。学校于4月30日前将专项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在向明中学校园网上公示,同时按专项测试合格拟同意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名册及相关降分录取的意见通知考生所在初中校和考生本人,初中校将拟同意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名册在校内张榜公示一周。向明中学按《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格式要求,报区和市中招办备案。市区中招办将在招生信息网上对专项测试合格的体育特长生名单向社会集中公示。
4、录取。一旦以体育特长生被学校录取,则统一编入应届平行班就读。女篮学生全部在向明浦江校区,其它项目学生在向明卢湾校区。
五、招生工作监督
1、学校成立体育特长生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督。
2、接受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及中招办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3、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4、实行公示制度,增强透明度,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对拟招收的体育特长生预先上网公示。对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名单由学生原在读学校在显著处公示一周。未经市、区中招办集中公示的体育特长生,学校不予录取。
5、学校在正式录取前与所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家长签订相关协议。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训练和比赛,则由学校申请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按其入学时的文化学业成绩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六、咨询热线:63872999 孙磊
附: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芮仁杰
副组长:周孝放 、蒋蓉
组员: 冯强、成瑾、董烨、谢懿
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监督小组名单:
组长:冯忻
组员:秦志华、孙蔚萍
向 明 中 学
2009.4
附:向明中学运动员管理细则
1、运动员必须参加学校安排的早自习。
2、住宿运动员要参加晚自习(参加重要比赛需要集训时除外)。
3、运动员每次外出参加比赛回校后,要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补课。
4、运动员必须参加学校的各种重要考试。
5、运动员因比赛原因无法参加学校考试的,回校后必须参加补考。
6、运动员学年总评不及格必须参加该门学科的补考,补考合格标准为普通学生合格标准的70%,运动员同时必须遵守学校升留级管理条例。
7、运动员须参加全市统一水平测试,合格标准参照市统一标准。
8、运动员必须参加日常的训练,并参加相关的市级比赛,如不参加相应比赛,则取消运动资格,并取消相应的运动员待遇。
9、篮球运动必须住宿,并遵守学校寄宿管理规定。
10、运动员必须遵守向明中学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