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西安市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7月26日举行_小升初-查字典小升初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2010年西安市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7月26日举行

2010-07-26 14:34:16     标签:小升初政策

2010年西安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工作安排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2010年全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年7月26日—30日

二、考试地点

西安市第二聋哑学校(西安市新城区咸宁中路西段复聪路1号,东二环与咸宁路什子向东100米华润万家超市对面巷子里)。

乘车路线:7路、44路、240路、313路、351路、508路、528路、602路、800路,火炬路站下车即到。

咨询电话:83122175

三、考试人员

2010年西安市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含免试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四门课程)且体检合格的人员。

四、组别划分

本次测试分为23个组(英语五个组、语文四个组、数学、生物各两个组,计算机、化学、综合、物理、政治、历史、音乐、美术、地理、体育各一个组)。

五、考试内容

专业技能考试分为两部分,满分100分。

1、编写教案(25分)。考生根据抽取的考试题目,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写一份1000字左右的教案,交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讲课(65分)和答辩(10分)。考生按照所抽题目讲课并进行答辩。

六、考试方法

1、考生按照《2010年西安市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分组名单》(附后)规定的抽题时间,于早上8:00到西安市第二聋哑学校,缴纳专业技能考试费,抽取考试题目,9:00-11:00到指定的考场编写教案。

考生自备教材(不得携带各类教辅材料和教学参考用书)和文具进入教案编写考场,在专用教案纸上编写教案,完成后交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考生按照《2010年西安市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分组名单》(附后)规定的考试时间(注意组别、上下午时间安排和节次),到相应的专业组面对三名专家讲课和答辩(考试地点:西安市第二聋哑学校)。讲课时间为2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

例如:《2010年西安市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分组名单》英语一组陈荣同志考试时间为7月26日上午第2人,陈荣同志需要自备高中英语教材,于7月25日上午8:00到西安市第二聋哑学校,缴纳120元考试费后,抽取考试题目,到指定的试场,于9:00-11:00编写教案后上交,7月26日上午第二节再到西安市第二聋哑学校内指定考场进行讲课、答辩。

七、考试教材

1、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教师)的人员于抽题当日自备两门专业课教材,由市教师资格办随机指定考试内容。

2、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使用以下教材:

语文:人民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必修1、2;

数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必修1、2;

英语:人民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英语》必修1、2;

政治:人民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思想政治》必修1(经济生活);

物理:人民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物理》必修1;

化学:人民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化学》必修1;

生物:人民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生物》必修1(分子与细胞);

体育:人民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体育与健康》必修全一册;

地理:湖南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地理Ⅰ》必修;

历史:岳麓书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历史》必修1(政治文明历程);

音乐:人民音乐出版社高中新课程实验音乐《音乐鉴赏》必修;

美术:人民美术出版社高中新课程实验美术《美术鉴赏》必修;

信息技术:广东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信息技术》必修(信息技术基础)。

八、专家组成

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聘请具有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学高级(副教授)职称、身体健康、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专家评审组。

九、其他要求

1、考生要认真仔细阅读本工作安排,查询本人编写教案、讲课的时间、地点以及组别。如有姓名相同的考生,请以身份证号后四位区分。

2、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3、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点,其他人员一律不许入内。

4、参加考试人员应按时到场,未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5、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分别由莲湖区、雁塔区、碑林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安排在西安教育网另行发布。

十、2010届普通高等学校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工作安排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届普通高等学校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0〕13号)精神,凡参加了2010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四门课程全部合格,且为西安市生源的考生,请于7月19日-21日持本人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或身份证,能证明其为西安市生源)、《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证明》等证件原件到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文艺南路194号,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院内,联系电话:87274558),办理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申请和相关手续。

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