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6日介绍,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日前发出《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严禁中小学以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名义乱收费。
《通知》规定中小学按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