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通报:2009年全国高校学生资助经费支出总额为369.65亿元人民币。这个数字比2008年的304.13亿元增加了65.52亿元,增幅21.54%。
在这近400亿人民币的经费中,直接用于资助学生的资金为347.2亿元,占总额的93.93%;用于支付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的资金为22.45亿元,占总额的6.07%。
教育部财务司巡视员兼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说,这些经费被用于资助了527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些学生约占2285.15万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总人数的23.06%。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人数166.1万人,占全部在校生总人数的7.27%。
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奖学金奖励、助学金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基层就业学费与贷款代偿、师范生免费与补助以及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
其中,占用资金最多的为前三项。奖学金奖励723.49万人次,奖励金额92.92亿元,占资助总额26.76%,人均1284元;助学金资助674.81万人,资助金额95.26亿元,占资助总额27.44%,人均1412元;国家助学贷款发放170.94万人,发放金额93.57亿元,占资助总额26.95%,人均5474元。
对于奖学金大幅增加,几乎与助学金、助学贷款金额持平一说,教育部财务司外资利用处处长何光彩表示,2009年奖学金增加24.33亿元人民币,增幅35.47%,主要是新增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统计项目,共19.1亿元,特别是博士研究生的补贴标准大幅提高,由以前的每月240至280元提高到目前的10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