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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区2012小升初回城生转学生登记通知

2012-05-09 09:15:59     标签:小升初政策

依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2012年学校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12】19号)《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外来务工就业农业劳动者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意见》(成教发【2012】6号)和《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成办发【2005】37号)文件精神,我区2011年小升初登记工作将于5月7日启动,请根据学生情况,按规定时间前来登记:

1、回城生:

凡户籍在青羊区,且在成都市以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需回我区就读初中的,应在5月7日至18日工作日内到青羊教育局中教科办理登记手续。

登记时需携带的材料有: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与户籍地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学校就读证明原件(证明标准格式附后)。

2、进藏干部子女:

符合《成都市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的通知》(成教办【2012】13号)文件规定的进藏干部子女,需在我区就读初中的,应在5月7日至18日工作日内到青羊教育局中教科办理登记手续。

登记时需携带的材料有:学生本人及父母户口原件及复印件;进藏干部职工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藏干部职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进藏干部职工证明信原件;原学校就读证明原件(证明标准格式附后)。如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请出具出生证,证明父子(母子)关系。

3、居住证持有人子女:

符合《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成办发【2005】37号)文件规定的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办理了青羊区居住证且在五城区及高新区以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需在我区就读初中的,应在6月4日至17日到区教育局中教科办理登记手续。

登记时需携带的材料有:学生和居住证持有人同一户籍的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居住证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学校就读证明原件(证明标准格式附后)。

4、高层次人才子女:

符合川委办(2003)21号和成教普二(2006)8号文件规定的成都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需在我区就读初中的,应在5月7日至18日工作日内到青羊教育局中教科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时需携带的材料有:填写齐全的并经引进(工作)人才单位认可、省及省以上人事部门核准签章的《四川省成都市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子女就学联系表》或《高层次人才子女择校入学申请表》一式三份;职称证、学位证、荣誉证书或《四川省引进人才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原学校就读证明原件(证明标准格式附后)一式三份。

转学生办理办法参照以上程序执行。

附:原学校就读证明

原学校就读证明

兹证明( ),身份证号( )学籍号:( )在我校就读。

就读学校的全称:

学校的详细地址:

本学年就读年级:

我校保证上述信息真实有效,违者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此证明涂改无效!

原就读学校(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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