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生源招生范围及规定:
开平路2号、4号、8号、9号(1-2号楼)、10号—39号。
宜阳路63号、83号、85号、87—88号、90号、92号、94号、96号、98号、100号
阜阳路1号、3号、5号、7号、9号。
淮阳路10号、11号、17号、18号、23号、24号、26号、28号。
四流南路105号器材厂宿舍。
河清路47号、49号、51号、53号、55号、57号、59号、61号。
长沙路94号、96号、98号、100号、102号。
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
各类残疾儿童入学年龄为7─9周岁。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的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青教通字〔2007〕87号“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普通教育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
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父母至少一方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我市务工一年以上;
(二)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暂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三)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
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父母一方在青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二)父母一方在青暂住证;(原件、复印件)
(三)父母一方在青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复印件)
(四)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五)原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原学校学籍档案或复印件;(原件、复印件)
(六)初一入学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
三、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一)申请:学生父母填写《青岛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申请表》,并持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就近学校提出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安排)。
符合入学条件但没有联系到接收学校的,可持有关材料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审查:接收报名的学校审查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是否符合入学条件,符合条件的,经学校签章同意后,到接收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借读手续。直接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符合条件的,一般在其居住地4公里范围内安排就读学校。
(三)入学: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持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青岛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接收学校报到、入学。
往年招生计划
招收学生数量: 120 招收班级数量:3
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新生报名,家长须同时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卡(本)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房产证(房卡)、儿童健康手册》、《预防接种记录卡》。
2.外来务工就业人员的子女:
父母一方在青劳动合同(包括各级劳动局提供的正规文本和经劳动局验印的雇用人员花名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父母一方在青暂住证且暂住一年以上、父母一方在青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儿童健康手册》和《预防接种记录卡》。
非一年级新生还需提供原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原学校学籍档案或复印件。
报名流程:
1、报名期前,通过学校张贴的招生简章及新闻媒体,了解报名时间、学区、报名学校等招生相关政策;
2.在规定时间内,家长带适龄儿童及相关证件到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3.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看招生录取榜,并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单;
4.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单到就读学校报到。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485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