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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阳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解答

2011-10-08 10:29:19     标签:小升初政策

合肥市庐阳区中小学招生政策怎样?以下是合肥市庐阳区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政策解答,每年的大不部分政策是不变的,家长们可以借鉴参考:

1、如何理解义务教育阶段中的“两个一致”原则?

答:今年庐阳区中小学招生继续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及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入学。

2、户籍在庐阳区区,但实际居住地在外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答:这种情况不符合“两个一致”。各种情况形成的户籍与居住地(凭住房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一律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3、对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有住房,但一直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其子女如何入学?

答:对婚后无住房一直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其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中可照顾一名在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现有住房的,其子女则应在自己父母房产证地址及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

4、今年初中招生的分配政策是什么?

答:仍然坚持“划片、就近、免试”的招生原则,以居住区域划定中学学区。凡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并实际居住在该中学学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升入该中学。

5、关于民办学校招生有何规定?

答:凡自愿到民办初中就读的本区小学毕业生于6月11日—12日,直接到民办中学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在区招生办及公证部门的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新生。经区招生办审批后录取的学生名单及通知书,应在公办学校招生前(6月18日前)通知小学毕业生和毕业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仍参加统一招生分配。

6、对小学毕业生中的特长生有哪些举措?

答:今年部分初中学校继续招收体育、计算机、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特长生。招收的特长生名单和类别,要在毕业学校和录取学校张榜公示。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招收特长生工作管理的要求,各招收特长生的学校不得对学生进行学科类内容的考试或测试。各类特长生,由区招生办公室统一审核。

(1)有体育特长的小学毕业生,当年或上一年参加市级比赛获前3名的,推荐到相应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入学(特长生须带竞赛秩序册、获奖证书原件和市体育局出具的证明)。具体是:

足球-19中 田径、游泳-42中 棋类-45中

篮球-47中 手球、足球-庐阳中学

(2)42中、45中和庐阳中学招收在计算机竞赛、青少年电脑机器人大赛中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在电脑制作方面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的小学毕业生。

(3)42中、44中、45中招收在科技创新方面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小学毕业生。

7、今年的政策性照顾有哪些?

答:在庐阳区内实际居住的小学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上小学的,由招生学校直接审验;小学升初中的,由区招生办统一审验),可与本区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籍不在我市市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为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其子女户籍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4)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在本行政区内实际居住。

(5)烈士子女。

8、来庐阳区务工就业的农民随迁子女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答:根据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通知》(合教[2010]111号),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切实保障“同城待遇”,实现“零障碍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尤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

(1)在我市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在我市经商或务工1年以上(含1年);

(2)暂住证: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暂住证,并已居住1年以上(含1年);

(3)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自7月12日至8月20日,每周二的全天,由区招生办集中受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申请,查验证明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凡符合就读条件的,由区招生办根据实际居住地情况,安排到定点学校就读。小学:钢铁新村小学、新庄小学、四河小学、五一小学、六安路小学荣城花园分校、育新小学(新址)、跃进小学、大杨中心小学、岗西小学、十张小学、上店小学、井湾小学、新农小学、古城小学、幸福小学、宿州路小学(6年级);中学:合肥市第19中学、合肥市第21中学、合肥市第36中学、合肥市铝厂中学。报名地点:亳州路小学内(亳州路43号)。

对符合条件在本区定点小学、中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同等义务教育政策。

9、今年在学校布局方面有哪些调整?

答:为加快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的步伐,今年将继续对学校布局进行调整。

庐阳高级中学(原合肥26中)因创建安徽省示范高中,今年起不再招收初一新生。六安路小学中铁国际城校区、42中中铁国际城校区将于2011年7月建成投入使用,两校将按划定的学区招收起始年级新生。

10、符合我区招生“两个一致”原则,在外区、外地读书,愿意回庐阳区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需带哪些证件?

答:在外区、外地读书且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小学毕业生,愿意回我区升学的,须持毕业学校证明、小学学籍档案(学籍表)、房产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等“四证”和1张一寸免冠照片,于6月27日-28日到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为7月4日-5日。

区招生办公室设在亳州路小学内(亳州路43号),咨询电话:5699982、2308788。

具体报名时间:

6月27日上午 在包河区就读的学生回庐阳区报名

6月27日下午 在蜀山区就读的学生回庐阳区报名

6月28日上午 在瑶海区就读的学生回庐阳区报名

6月28日下午 在其他区或外地就读的学生回庐阳区报名

7月4日全天 补报名

7月5日全天 补报名

11、如何咨询庐阳区中小学招生工作?

答:庐阳区教育局在亳州路小学内(亳州路43号)设立招生咨询点,并选派专人就家长们关心的问题给予解答,咨询电话:2308788。也可以登录庐阳区教育局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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