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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合肥市庐阳区中小学招生政策解答

2013-06-25 13:33:49     标签:小升初政策

查字典合肥奥数网讯:2013合肥市庐阳区中小学招生政策解答。

【】2013合肥市庐阳区中小学招生方案及学区划分

1、庐阳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目标是什么?

答: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均能按时入学;确保听力、视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按政策接受义务教育;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按相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2、如何理解义务教育阶段中的“两个一致”原则?

答:2013年合肥市庐阳区中小学招生继续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入学。

3、户籍在庐阳区,但实际居住地在外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答:按照“两个一致”的原则,需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由区教育主管部门依据当年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安排其子女入学。。

4、对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有住房,但一直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其子女如何入学?

答:对婚后无住房一直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其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中可照顾一名在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现有住房的,其子女则应在自己父母房产证地址及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

5、今年初中招生的分配政策是什么?

答:仍然坚持“划片、就近、免试”的招生原则,以居住区域划定中学学区。凡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并实际居住在该中学学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升入该中学。

6、关于民办学校招生有何规定?

答:凡自愿到民办初中就读的本区小学毕业生于6月8日—9日,直接到民办中学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在区招生办及公证部门的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新生。经区招生办审批后录取的学生名单及通知书,应在公办学校招生前(6月20日前)通知小学毕业生和毕业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仍参加统一招生分配。

7、对小学毕业生中的特长生有哪些举措?

答:今年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学校名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2】41号)文件,合肥42中、45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42中招收田径、游泳类体育特长生及器乐类艺术特长生,45中招收棋类体育特长生及声乐、器乐、绘画类艺术特长生。

艺术类特长生报名条件(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需提供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

⑴ 取得由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专业音乐考级机构颁发的器乐六级(含六级)以上证书;

⑵ 小学阶段在县区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艺术比赛、展演活动中个人项目获县区一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体育类特长生报名条件:在小学阶段获由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省(或市)体育局主办的棋类(围棋、国际象棋、中国象棋)、游泳、田径比赛甲级、乙级队男女组单项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市级前三名(需提供获奖证书)。

8、今年的政策性照顾有哪些?

答:在合肥市庐阳区内实际居住的小学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上小学的,由招生学校直接审验;小学升初中的,由区招生办统一审验),可与本区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籍不在我市市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为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其子女户籍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4)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在本行政区内实际居住。

(5)烈士子女。

(6)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合肥人才特区”的实施意见》(合发【2012】17号)精神,我区引进的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子女。

9、来我区务工就业的农民随迁子女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答:根据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通知》(合教[2010]111号),切实承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认真做好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尤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

(1)在我市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的劳动合同,在我市经商或务工1年以上(含1年);

(2)暂住证: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并已居住1年以上(含1年);

(3)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自7月16日至8月13日,每周二的全天,由区招生办设立报名点,集中受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申请,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到距暂住地相对就近的报名点学校查验证明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凡符合就读条件的,由区招生办根据实际居住地情况,统筹安排到定点学校就读。小学: 虹桥小学、杏林小学、钢铁新村小学、新庄小学、四河小学、五一小学、六安路小学荣城花园分校、育新小学、逍遥津小学金都华庭校区、红星路小学北环阳光校区、南门小学恒盛皇家花园校区、跃进小学、大杨中心小学、岗西小学、十张小学、新农小学、古城小学、幸福小学。

中学:合肥市第19中学、合肥市第36中学。

报名地点:区招生办各报名点(19中、36中、逍遥津小学金都华庭校区、南门小学恒盛皇家花园校区、五一小学、育新小学、新庄小学、钢铁新村小学、跃进小学。)。

对符合条件在本区定点小学、中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同等义务教育政策。

10、今年在学校布局方面有哪些调整?

答:为加快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的步伐,今年将继续对学校布局进行调整。

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橡树湾校区、长江路第二小学橡树湾校区将于2013年7月建成投入使用,两校将按划定的学区招收新生。

11、符合庐阳区招生“两个一致”原则,在外区、外地读书,愿意回庐阳区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需带哪些证件?

答:在外区、外地读书且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小学毕业生,愿意回我区升学的,须持毕业学校证明、小学学籍档案(学籍表)、房产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等“四证”和1张一寸免冠照片,于6月27日-28日到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为7月1日-2日。

区招生办公室设在合肥市第三十六中学(合瓦路170号),咨询电话:65699982、65551770—8800。

具体报名时间:

6月27日上午 在包河区就读的学生回庐阳区报名

6月27日下午 在蜀山区就读的学生回庐阳区报名

6月28日上午 在瑶海区就读的学生回庐阳区报名

6月28日下午 在其他区或外地就读的学生回庐阳区报名

7月1日全天 补报名

7月2日全天 补报名

12、如何咨询庐阳区中小学招生工作?

答:庐阳区教育局在合肥市第三十六中学(合瓦路170号)设立招生咨询点,并选派专人就家长们关心的问题给予解答,咨询电话: 65551770—8800。

相关内容>>2013合肥市中小学学区划分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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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合肥小升初招生简章/报名信息汇编

……更多查看>>合肥小升初频道 >>小升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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