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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 择 校:广州老八区小学往年招生政策细则

2009-03-11 10:05:39     标签:小升初政策

以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原则未见松动

广州市老八区日前陆续公布了今年小学招生政策。综合来看,以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的就近入学政策基本没有松动。

报名时间:5月14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1999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报名地点:地段对口小学

户籍儿童报名资料:1.独生子女证;2.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主须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或合法监护人);3.其父(母)具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合法的购房协议(房产必须为适龄儿童的父或母全权所有)。

东山区新生报名前买现楼算地段生

又讯5月新生报名前购买现楼,并于8月底具备居住条件的一手房业主子女,可享受东山区地段生待遇。

新住户:5月中旬买楼8月底具备居住条件

对在2005年5月新生报名前购买现楼,并于8月底具备居住条件的一手房业主子女,可享受地段生待遇。在报名之日后购买并于8月底具备居住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享受地段生待遇。

集体户:须举证唯一居住东山区

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广州市集体户,且能举证(提供水电费、煤气费、固定电话费单据等)唯一居住在东山区,适龄儿童由实居地对口小学作地段生接收。

二手房住户:所住单位无人就读对口小学

对手续完备,已经办理各种交易手续的二手房业主子女,只要该住宅单元原住户子女没有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到对口小学入学作地段生接收。

租住户:人户一致并提供有效租赁合同

1.对手续完备的租住房管局和单位房的租住户子女,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相关的租住凭据和与租住地址一致的户口,由对口小学作地段生接收。

2.对手续完备的租住私人房屋,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子女,该住房是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有效房屋租赁合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享受地段生待遇。

拆迁户:须核实确认现住址

由拆迁办安置并居住在东山区的临迁户子女或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或投亲靠友的临迁户子女,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小孩在广州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享受地段生待遇。

随祖辈居住户:在市内无其它独立房产

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在祖辈家或者直系亲属家,同户同住,且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独立房产或居住地,适龄儿童由对口小学作地段生接收。

产权不完全户:就读产权比例较多的区

广州各区已达成共识,由拥有产权比例较多的房子所在区来安排学位,如适龄儿童的家长在东山区拥有一套占50%产权的房子,但在其他区还有一套拥有100%产权的房子,那其子女将在其他区就读,反之也是如此。

越秀区七种情况需甄别后统筹安排

《2005年越秀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昨日正式出台,2005年4月30日后具有越秀区户籍的新住户、购房户、租住户、拆迁户、二手楼等业主的适龄子女的未必具有地段生资格,以下七种情况需甄别后由越秀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1.2005年4月30日后具有本区户籍的新住户、购房户、租住户、拆迁户、二手楼等业主的适龄子女;

2.原街巷和楼房已拆除,临时在本区居住的永久性拆迁户的适龄子女;

3.把户籍挂在诸如办公室、商铺等不符合居住条件的地方、属集体户口和将户籍挂亲戚家等空挂户的适龄子女;

4.同一住址和同一户籍,在其所属地段学校已经有在读学生的购房户、租住户等业主的适龄子女;

5.确因特殊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与父母分户,能提供有效证明,要求在唯一居住地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

6.本区户籍的房产共有的业主要求在唯一居住地就近入学的适龄子女;

7.没有按时登记报名的适龄儿童。

天河区4月30日前入户算地段生

记者昨日从天河区教育局获悉,《2005年天河区小学招生工作问答》昨日正式出台,适龄儿童2005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居住在现地址并入户的新地址,二手楼业主子女(如其房产的前业主已无子女在读所属地段小学)可享受地段生待遇。

2005年4月30日(不含)后居住在现地址及2005年4月30日前未入户的新住户(有小区配套小学,且学位充足的新住宅小区除外)二手楼业主子女及其房产的前业主有子女在读所属地段小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另新住户须于5月前购买现搂并于8月底前入住才可获得安排的学位。

海珠区租户须住满三年

海珠区的长期租住户居民子女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居住满3年后才能在辖内学校安排学位,未满此年限由海珠区教育局统筹安排。《2005年海珠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指南》将于4月29日公布。

如同一户址及同一房产在最近5年内已在辖内学校有在读学生的,该户址和房屋的适龄儿童将由区教育局视学位情况安排到邻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居住在祖辈房产的,须提供父母没有享受福利分房的单位证明和社区居委会的证明,父母没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失业证和社区居委会的证明。临迁户子女由区教育局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在临时居住地邻近的学校就读。

海珠区现有22所合法开办的民办小学,其地址和电话可咨询海珠区教育局网站(www.haizhuedu.net),海珠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咨询电话:84428228。

黄埔区人户分离可酌情安排

黄埔区教育局《黄埔区2005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日前下发,二手楼业主,只要该居住单元原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已就读1—3年级的,该业主子女可入读对口小学作地段生处理。

不以择校为目的,因客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与父母分户,或没有房产的特殊情况,能提供有效证明,要求在唯一居住地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等五种情况可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荔湾区新住户须住满两年

荔湾区新租户、二手楼业主子女,须在户口所在的居住地居住满两年才作地段生处理,不够规定年限的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如同一户籍及同一房产,在其所属地段学校已有在读学生的二手楼业主、租住户等业主的适龄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对于具有本地段户口的新租户、二手楼业主子女,须在户口所在的居住地居住满两年才作地段生处理,不够规定年限的新租户、二手楼业主子女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白云区小区业主保证入学

白云区教育局日前公布《2005年白云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下称《意见》),对于新住户、二手楼业主,各街、镇可自定政策,要求居住满一定年限,其子女才能拥有地段生资格。不够规定年限的由居住地的街、镇教育事务管理中心统筹,在公办学校中就近安排学位。

对已建小区配套学校及未完成配套学校建设或经教育、规划部门同意不需建配套学校的开发小区业主的适龄儿童,各街、镇教育事务管理中心要保证其都能就近入学。

芳村区四校对口居委有变

因今年部分街道地段生人数增多,芳村区的芳村小学、大策小学、合兴苑小学、芳村实验小学等四所学校所对应的居委有所调整,详情请咨询芳村区教育局(电话:81690659)。此外,租住户和二手楼业主子女的入学政策与市教育局公布的指导政策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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