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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建议】“借读费”政策并不适合番禺区

2009-03-30 09:59:46     标签:小升初政策

日前,番禺区教育局与丽江花园莱茵中英文学校正式签订合同,标志着该校将正式从民办学校转为公立学校。从今年9月起,番禺华南板块的丽江花园、南国奥园以及金山谷的业主们将首先享受到公立学校在家门口的“甜头”。但据悉,非番禺户籍的业主仍要缴纳“借读费”。

议员建言

我要是番禺区长,我就根本不去改变现有学校的民办性质,而是要求这些民办学校为属于它地段的学生提供义务教育学位。所需费用由政府租赁校园收入中列支,直到地段生多到值得集中办一所公办学校了,才收回一所来办。

民校改制,产权问题须清晰界定

新快报:各位如何看待在番禺的民办学校改制为公办的前景?

信力建:以往,“名校+名盘”的教育模式还是比较成功的,它符合就近入学的原则,符合业主利益,并且教学质量也相当不错。但是,现在将民办学校改制公办,我觉得发展前景还是比较令人担忧的,它主要涉及的是一个产权问题,在楼盘里建学校,是政府的还是房地产商的,政府在房地产商的地盘办学,是否有占用资源之嫌?如果是公立的,那就应该谁都可以去就读,如果是民办的,政府进行干涉是否属于越权干扰了市场?这个问题需要清晰界定。

曾德雄:经过多年的发展,番禺其实已经形成了一个非常独特的人文景观:大量的人在(广州)市区上班,在番禺置业;这些人大多很年轻,受过高等教育,多数来自外地,上班的地点一般在天河。子女的教育问题是他们遇到的众多“民生”问题之一。

我曾收到过番禺一位年轻业主的电子邮件,小区的高价幼儿园根本上不起,只好带孩子上自己单位附近的幼儿园,单位在天河,幼小的孩子于是不得不天天跟着妈妈起早摸黑、披星戴月地“上班”,非常辛苦。

而上小学更是一个难题:在番禺置业后,他们随之将户口从市区迁过来了,按照规定,就能够上小区的学校,但小区的学校正是所谓的“名盘名校”,费用完全超过他们的承受能力;如果上番禺其他的公立学校,由于户口原因,就要交一笔不菲的赞助费;而到广州市区上学更是不可能……按照这位年轻妈妈的说法,不论她怎样选择,她的女儿都只能上高价学校。

现在,番禺准备将一些小区的民办学校改为公办,应该说这是符合社会需求的,值得肯定。我认为力度还要加大,一切以市民的需求为导向、为依归。

王则楚:民办学校改制公办其实不必一刀切,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目前,主要要根据义务教育地段生的多少和发展的预测来确定。公办学校主要是提供均衡的义务教育条件,满足学生的义务教育平等权利的要求,而不是满足教育多样性的全面需求。

而通过购买商品房居住在番禺大型住宅楼盘里的群众对义务教育的要求是多样性的,这些多样性需求,必须由民办教育学校来提供,因此全部改制成公办,也不一定就能使人民群众满意。我们不是说“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考核工作好坏的标准吗?那就多问问当地的居民吧!

不突破户口问题,改制难言成功

新快报:番禺区教育局局长冯润胜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将不会改变一贯的政策,改制后,许多户口不在番禺的学生仍然要交“借读费”。对此,各位如何评价?

王则楚:在我们国家财政分级体制下,如果对义务教育依然没有实行国家财政负担的、落实到每一个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身上,并随他的迁居而迁移到迁入学校的“教育券”之前,光一纸不得收取借读费的文件,就以为可以让学校对不属于他们地段的学生免收借读费,让地方财政增加因不收借读费而引起的支出,只是一种良好的愿望,事实上只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要番禺区学校对非番禺地段学生不收借读费,也一样要解决这个免收的费用由谁出的问题。

据我所知,北京、广州对非学校地段生虽然不收借读费,但各种名目的高昂择校费更让人望而生畏。

我要是番禺区长,我就根本不去改变现有学校的民办性质,而是要求这些民办学校为属于它地段的学生提供义务教育学位。所需费用由政府租赁校园收入中列支。直到地段生多到值得集中办一所公办学校了,才收回一所来办。

既不得收借读费的骂名,又得到促进民办学校发展的名声,而地段生义务教育的问题也解决了。连择校费也没有,因为是民办学校的收费。

信力建:首先,政府将民改公的初衷和目的是什么要厘清,一是要保障国民的九年义务教育权利,二是保证教学质量。改制要以这两个基本目的为要求,不能表面改制,背后挂羊头卖狗肉。

义务教育面向全体符合法定条件的受教育者,而政府的责任则是“必须予以保障”这一法定权利的实现,其中跨地区之间的政府协调和资金筹措,应是政府责任的一部分,不能将协调不能或协调不够的不利后果推向受教育者。

因此,如果改制后,户口问题并不能获得突破,仍然牵制和侵犯了许多外地学生的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那么这样的改制是不成功的。

曾德雄:“借读费”的政策不太适合番禺,原因很简单:“借读费”的政策是根据广州市区的情况制定的,番禺与之有很大的不同。

番禺是广州的一个新兴住宅区,这是社会自然流动的结果,这样的自然流动在极大程度上容纳了广州的“新鲜血液”,给广州增添了活力,同时也缓解了广州的住房紧张。

由于多种原因,很多业主的户口并不在番禺,有些甚至不在广州,生搬硬套原来的“借读费”政策就显得非常机械了,破坏、违背了现代社会的“自组织”原则,不利于社会的良性有序发展。

最合理的做法是:以业主身份而不是户口来确定小孩上学的资格,只要是业主,其子女就有资格上小区的(公办)学校,不管户口在哪里,都一视同仁,根据国家有关义务教育的政策法规,不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在满足了业主的需求之后,学校再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对外招生的名额。

“生源复杂”并不见得就是坏事

新快报:有可能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教学质量都保证吗?同时,怎么权衡和满足客观存在的不同层次的教育需求?

信力建:现在中国教育的现状,很大程度上不是没有条件,没有政策,而是在执行过程中限制过多造成的发展困境,长期大一统的管制思维,已经变成了自我捆绑,紧紧束缚了教育行业中可能出现的创意与新生力量的生长,因此需要打破垄断的、大一统的教育管理局面,促进教育行业的广泛竞争,从而改善教育投入、教育质量。

因此,我认为,实现保障学生义务教育权利和教学质量的愿景,关键在于各司其职上。政府做政府的义务教育保障,确保每位学生平等获得义务教育权利,可以开办公立学校,由政府出资先做国民教育保障性工作。或者政府投入资金在民校中,扶持民校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环境。而民校则可以做国民选择性教育工作,也即可以特色办学、高质办学,只要有希望获得更优质教学的更好的环境的就都可以入读。分工合作而又相辅相成,才能根本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

最后,我认为,基本教育经费应由中央财政统一拨付。这个基本教育,包括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国家重点资助的教育工程等。保障国家在履行对公民基本教育义务的时候不受地域、身份等因素的干扰,实现教育公平。可以以政府向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的形式,扩大非户籍学生享受免费教育的比例。

王则楚:义务教育所能提供的教育水平,只能是大众的、普及的、均衡的一般教育。特殊的、高水平的教育原则上应该由民办学校来承担,收费也需要根据供求关系确定。政府为义务教育地段生向现有的民办学校购买义务教育学位。也就是对现有民办学校进行符合承担义务教育责任的评估后,对进入民办学校学习的地段生各予免收学杂费。

曾德雄:我觉得完全不存在教育质量这个问题。学校公办以后,一切教学活动都按公办学校的标准进行。如果要追求更高的教育质量,可以去选择自己心目中的好学校,但不能要求小区学校继续“名校民办”来保持所谓的教育质量,这侵犯了他人的受教育权利。这里面还有个教育观的问题,所谓“生源复杂”并不见得就是坏事,毕竟我们不是生活在真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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