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字典上海奥数网4月25日讯:2013年杨浦区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学生转学工作办理制度。 >>点击查看更多各区政策
办理部门:义务教育科
办理依据:《上海市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
《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
一、办理条件
(一)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市内跨区县迁移;
(二)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
(三)从境外到本市落户的;
(四)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需回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
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二、办理材料
1、户口簿
2、《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
3、《上海市学生成长手册》或学生成绩手册
三、办理程序
本市户籍学生持上述材料,在杨浦区教育局小学、初中招生办公室集中登记审核、统一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进入公办学校学习。
办理地点:杨浦区小学、初中招生办公室(长岭路50号)
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与结束后一周内
办理人员:杨老师
咨询电话:65044272(招生办) 65017733*5520(教育局)
(信息来源:杨浦教育 本文来源:查字典上海奥数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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